個稅調整方案也應盡快報告納稅人
    2008-12-01    作者:張貴峰    來源:重慶時報

  各界呼吁已久的個稅起征點上調問題,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近日,記者獲悉,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起草的有關上調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通常所說的個稅起征點)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11月30日《華夏時報》)據悉,在此次調整方案中扣除額的標準不會大幅提高。有知情人士透露,扣除標準將不超過3000元。

  最近,與燃油稅方案一樣,個稅免征額的調整方案也成輿論的焦點。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成品油價格和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意見”,但個稅方案的具體內容卻需媒體不斷打探,廣大納稅人仍難以深知其詳。因此,公眾期待個稅調整方案也能像燃油稅方案一樣,在“上報”的同時,盡快向納稅人“下報”,征求他們的意見。
  知情權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只有進行公共討論,稅收方案的調整才能獲得充分的合理合法性。同時,就目前擴大內需的需求而言,強化公眾對相關救市政策的知情、參與、監(jiān)督權,也是保證這些政策落到實處、發(fā)揮應有救市效應的必由之路。
  金融危機下,我們越來越感受到“保增長”的救市壓力。同時,我們也愈加清楚地發(fā)現,當前我國經濟面臨的種種問題,不僅是外部輸入的問題,同時更是內生、固有的問題。其突出表現為,經濟結構在多方面長期嚴重失衡積累了不少問題。
  這些經濟結構問題的長期存在,其實還是一個社會結構本身失衡的問題,比如“權力—權利”結構的失衡,面對強大的權力,民眾權利太過弱勢。以公共財政體制為例,正是由于權利參與和制衡能力的匱乏,政府財政的公共性長期以來才明顯不足,無論是在征收,還是支出方面,公眾均難以對其形成有效制約。
  就此而言,有效的經濟政策上的“保增長”,必須落實到社會治理秩序上的“保權利”上。而在諸如稅收政策調整這樣的救市政策上,充分尊重民意,保證他們的知情、參與、監(jiān)督權,正是“保權利”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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