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個月來,各地水價漲聲四起。有的地方已經漲價,有的地方剛剛聽證,有的地方正在醞釀。伴隨水價上漲的是民生憂慮,就目前各地聽證會傳來的民聲看,不少人質疑多個地方水價上漲“合法不合理”,更擔心水價上調會陷入過去公共產品漲價的怪圈,一廂情愿地認為“在百姓可承受范圍”,不顧普通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實際承受能力。 這輪水價上漲,各地給出的普遍理由是,與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長期以來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遠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huán)境治理成本,導致水資源浪費相當嚴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不少百姓反駁:動輒跟人家發(fā)達國家比水價,怎么不比比國民收入? 其實,像水、電、氣、油等這樣的生活必需品,其價格遵循市場規(guī)律以及供求關系出現(xiàn)正常上調,老百姓能夠理解。擔心的是,企業(yè)為了謀取暴利,天天拿“虧損”、“經營困難”說事,圍繞老百姓的“錢袋子”打轉轉,絲毫不顧及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和壓力。而這種“漲價”套路,老百姓已經多次領教。 不過,近段時間以來,各路專家們倒是提供了一套支持漲價的新思路:高調宣揚“低價是補貼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資助了低收入者”。此招真的高明。打著“制約富人、資助窮人”的標簽,公共產品漲價就穿上了一件格外體面光鮮的外衣。然而,令人憂心的是,盯著富人水平的漲價標準,能不能讓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承受得起?制約富人的漲價邏輯,能不能到頭來真的讓窮人受惠?怕就怕沒把富人約束住,倒是讓普通工薪階層承受不起,給駱駝背上又添了一把稻草。 也正是基于這樣的擔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兩部門近日為此專門發(fā)文,要求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也許與其他公共產品相比,水價調整的步子比較緩慢;也許與其他國家相比,水價長期處于中低水平,但這顯然不能成為一下子拉高水價的理由。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尤其是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qū),更要統(tǒng)籌安排,循序漸進,分步到位,不可低估提高水價對百姓生活,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影響。 根據民政部門的測算,像上海一戶經濟困難的三口之家,生活節(jié)儉,每月用水11噸左右,調價前水費約21元;調價以后,每月增加30%以上的用水支出。水價上漲的同時,能不能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能不能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防止他們因此而降低生活水平,是水價合理調整最重要的參考點。畢竟,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用水、用電等問題,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 體貼民生的不光是公共產品價格的調整。現(xiàn)在,不少地方推行車補,本是件好事,但結果卻讓大家越來越擔心。以發(fā)放可規(guī)范、可控的車補,控制官員不規(guī)范、失控的公車福利,似乎已成為當下車改的主流模式。有的地方,在積極推進這項改革,隨著出臺更規(guī)范化的舉措和加強監(jiān)督,車補在爭議中逐漸獲得了市民的理解。但也有一些地方,簡直就是借助車改貪婪撈錢,激起百姓反感。 比如某地“每年車補最高8萬元”相當于“平均每月近7000元的車補,每天近250元”,當?shù)鼐尤贿理直氣壯地宣稱“比過去節(jié)約了”。到底有沒有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了不了解地方的實情?有輿論對此直言——“車補8萬算節(jié)約,是權力編造的改革幻覺”。 無論是水價普漲,還是公務員的車補,國企高管的年薪,罔顧民生現(xiàn)實,忽視社會收入差距,不考慮公眾心理承受能力,眼睛一味朝外看,盲目攀比,想怎樣就怎樣,恐怕沒那么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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