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政策應回歸“中性”
    2009-11-13    作者:蘇慶義    來源:中國證券報
    為了保增長促就業(yè),我國政府從去年8月至今已先后七次上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盡管出口退稅政策對刺激出口具有顯著作用,但該政策也給了國外貿易保護主義有力的借口,并使得企業(yè)對出口退稅政策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嚴重。
  出口退稅政策本質上是一個中性政策,是為了促進國際市場上的公平競爭,不應成為一項宏觀調控政策。中國政府將出口退稅作為宏觀調控手段,不僅不是保增長和保就業(yè)的最優(yōu)政策,反而會穩(wěn)定現有的不合理支出結構,不利于國家的整體福利。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最重要的是著眼于改變現有的支出結構,即擴大內需。只有這樣,才能恢復出口退稅的應有之義。
  日前出現的“輪胎特保案”,很大原因就是中美沒有在出口退稅政策上達成一致意見。而為了應對此案,中國橡膠(資訊,行情)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的應對措施之一就包含了提高輪胎的出口退稅率。如此形成惡性循環(huán):中國提高出口退稅→外國對中國的出口產品實施懲罰性關稅→中國為了穩(wěn)定出口繼續(xù)提高出口退稅。廣交會期間,商務部召集關鍵省市外經貿廳廳長及部分出口大企業(yè)座談,會上多省均提出希望維持現有出口政策不變,而商務部也表示不會輕易改變刺激出口的外貿政策。我國政府完全把出口退稅當成了一種宏觀調控手段。那么,如何看待出口退稅政策?
  出口退稅是出口貨物退稅的簡稱,是指政府財政退還對出口貨物在國內實際生產和流通中被征收的間接稅(對于中國而言,主要是指增值稅)。實施出口退稅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內生產的產品以不含間接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參與競爭,這既有利于本國出口商,也有利于外國消費者,所以它體現了公平競爭的理念,受到許多國家的贊成并逐漸成為國際慣例。出口退稅和出口補貼不同,出口補貼是政府給予企業(yè)直接或間接的財政補貼。出口補貼不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在國際上受到普遍的反對。因此,我們可以判定出口退稅的本質是為了促進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它應該是一項中性的政策。也正因為出口退稅的這個性質,出口退稅率在一段時期內應該是穩(wěn)定的。而不應該因為外部需求的下降提高出口退稅率從而穩(wěn)定出口。
  既然如此,為什么中國政府還把出口退稅率當成一種宏觀調控手段呢?眾所周知,中國的外貿依存度在世界上首屈一指,出口是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這就意味著我們保增長必然要穩(wěn)定出口,而出口退稅政策由于自身在穩(wěn)定出口方面的優(yōu)越性備受重視。中國政府實施出口退稅的初衷是好的,可是任何一項政策的實施必然應該接受福利的檢驗,也即這項政策是否是最優(yōu)的并且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福利的提高。我們將在下面給予具體分析:
  首先,出口退稅是否是保增長和保就業(yè)的最優(yōu)政策?有專家表示,如果將同樣的出口退稅額用作政府購買的話,增加的GDP和就業(yè)量將會翻一倍。因此,出口退稅并不是保增長和保就業(yè)的最優(yōu)政策。
  其次,即使我們將出口退稅作為既定的政策,增加出口退稅蘊含的邏輯是出口對本國是有利的。那么我們不禁要問:出口是否一定有利于提高本國的福利?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對國際貿易理論做一個簡單的回顧。無論是傳統(tǒng)的比較優(yōu)勢理論還是新貿易理論都認為自由貿易對貿易雙方都有益。比較優(yōu)勢理論認為,一國通過生產并出口自己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品,進口自身具有比較劣勢的產品可以增加本國的福利。新貿易理論假設生產產品具有規(guī)模經濟,并且消費者喜好產品的多樣化,因此一國集中生產一部分產品并進口外國生產的產品會提高自身的福利。這兩種貿易理論都在分析過程中假設貿易是平衡的,也就是說貿易是一個“取長補短”的過程。所謂取長,就是生產自身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品或者發(fā)揮規(guī)模效應;補短就是進口別國的產品以彌補自身的不足。取長是為了補短,只有充分發(fā)揮取長的用處(也就是用來補短),貿易才有意義。所以,取長和補短有機并存才會提高本國的福利。如果僅僅出口而不進口,則相當于將本國的生產資源出口到國外,這樣的貿易毫無意義。出口是為了交換有利于本國經濟發(fā)展的進口產品,只有這樣的出口才有意義。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貿易的落腳點不在于出口而在于進口。
  然后我們可以根據上面提供的邏輯思路來分析中國的出口。由于多年巨額的貿易順差,中國的外匯儲備規(guī)模已經達到了2萬億美元,因此,中國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樣利用出口創(chuàng)匯。對于當前的中國而言,出口的目的也就不是為了進口,而僅僅是為了穩(wěn)定經濟增長,因此無益于本國福利的提高。也就是說,出口退稅是在過分的“取長”,但這種“取長”并沒有起到“補短”的作用。出口退稅的壞處顯而易見,它導致本國生產資源的外流,并且使得外匯儲備的增加問題越發(fā)嚴重。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國的出口退稅政策實際上是在現有支出結構上必然會有的一項政策,而且這項政策的實施反而穩(wěn)定了現有的不合理支出結構,不利于中國的整體福利。中國的當務之急是改變現有的支出結構,只有這樣才會使得出口退稅恢復本來的“中性”本色。而改變支出結構,也就是擴大內需,增加消費和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只有這樣,在本國受到外部沖擊時,才不需要將穩(wěn)定出口放在一個很重要的位置,才能有效地將出口部門的生產力和勞動力轉移到國內,也才能保持經濟增長的穩(wěn)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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