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政難遏豪宅投機
    2009-12-10    作者:岳富濤    來源:第一財經

  從低谷到巔峰,2009年樓市瘋狂漲幅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年,其中“剛投”的推動力遠遠超過“剛需”。如何才能控制房價上漲的步伐?消費者都寄希望于政府能出重手抑制投機。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的房產新政,雖然被諸多專家和網絡媒體稱為“優(yōu)惠終止”,但恐怕很難完全達到大眾所期待的效果。因為將2年的營業(yè)稅征免時限恢復到5年,只是將2008年底出臺的優(yōu)惠政策收緊了“一小半”,對投機者優(yōu)惠更大的“差額征收”政策依然被保留了下來。
  讓我們回顧一下一年前的另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吧,當時的新政規(guī)定:將原來個人轉讓普通住房免征營業(yè)稅的時限,由超過5年改為超過2年。
  但更重要一條政策往往為人忽視:滿2年的非普通住宅和不滿2年的普通住宅出售,所繳納營業(yè)稅的數額,不再是之前的總價的5.5%,而是買賣差價的5.5%。
  被昨日常務會議保留的這條政策,實際優(yōu)惠力度是免征時限的數倍!
  例如:一套2005年以160萬元購入的普通住宅,2008年以200萬元賣出,營業(yè)稅是200萬元×5.5%=11萬元;2009年以200萬元賣出,營業(yè)稅全免為零;如果到2010年,還是以200萬元賣出,那么所需繳納的營業(yè)稅是(200萬-160萬)×5.5%=2.2萬元。
  可見此次政策調整后,賣方只增加了很低的成本,與2008年相比仍享受了巨大的優(yōu)惠。
  對于非普通住宅來說,投機者增加的成本也微乎其微。滿5年的非普通住宅,2010年與2009年相比,仍然只需繳納差價5.5%的營業(yè)稅,成本不變;2年至5年間的非普通住宅,增加了相當于差價5.5%的營業(yè)稅成本。
  算完這個簡單的算術,我們不妨大膽預測一下明年的樓市走向吧。
  2009年投機樓市最“合理”的理由,莫過于“防通脹”,因此產生了大量“剛性投資需求”。對于“剛投”們來說,既然買房是為了防止長期通脹導致的財富縮水,為了“老有所養(yǎng)”,預設的投資周期一般較長,大多不會低于5年;既然要保值增值,地段稀缺、產品稀缺的豪宅自然是最受青睞的投資品。在這樣的邏輯下,新政沒有增加投資的任何成本,對豪宅的需求怎么會減少?在豪宅的帶動下,增加了少量成本的普通住宅會不會水漲船高?
  當然這是站在純粹數字理性的角度來簡單推斷,從10多年的發(fā)展歷程來看,中國房地產市場從來都是感性大過理性的。
  對政策的風向也就是后續(xù)政策的預判,往往比現實政策對市場心理的影響更大,而中國消費者往往會過度解讀政府政策。市場參與各方在明年第一季度,將會有個觀望期,成交量在2009年底爆發(fā)后歸于沉寂,二季度后當看到宏觀經濟仍然紅火,通脹開始顯露,而交易成本增加有限,房地產市場可能會掀起又一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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