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乙肝歧視需要實在的救濟和處罰
    2009-12-30    作者:乾羽    來源:揚子晚報

    衛(wèi)生部29日通報,取消入學就業(yè)體檢中乙肝五項檢查有關政策。
  其實,乙肝歧視不僅與知識的匱乏有關,“乙肝歧視”在很多時候是人們的一種偏見和自私——雖然知道乙肝病毒不具傳染性,但為何不做一個“更優(yōu)選擇”,招收那些沒有病毒的學生,招聘那些沒有病毒的員工?
  因此,要想根除“乙肝歧視”就不能僅靠知識的傳播和理念的宣傳。一個文明社會,權(quán)利的保護應該優(yōu)先于人們的價值判斷。所以,衛(wèi)生部門此次出臺的制度具有積極現(xiàn)實意義。
  當然,也應該對政策執(zhí)行的難度有充分的準備?陀^地說,“乙肝歧視”作為一種現(xiàn)象存在,甚至成為一種社會文化,其影響必然是深刻而全面的。因此只有制度才會有效。而制度的有效性取決于兩個方面:完善設計和堅決的執(zhí)行。具體一點說,首先,應該把乙肝病毒作為私密信息加以法律性保護,同時,應該明確何為乙肝歧視,乙肝歧視的代價是什么,該受什么樣的懲罰。只有在救濟簡易而處罰真實時,乙肝歧視才能慢慢由一種現(xiàn)象變成一種公認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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