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早啟動中國版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2010-03-11    作者:譚豐華    來源:上海證券報
    民富才能國強。在今日的國際國內政治經濟情境下,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意味著建立健康可持續(xù)的產業(yè)結構,培育更強的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建立健全法制高效的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健全居民收入正常增長機制等等。這是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的科學發(fā)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機提升國家競爭實力,增強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
  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向本次全國政協會議提了一份提案,建議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未來5年間,使城鄉(xiāng)人均收入翻番,年均增長率不低于15%,使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從約60%提高到70%左右,勞動報酬占GDP比重從2007年的39.7%提高到50%左右。
  所謂國民收入倍增計劃(Income Doubling Programme),意指在一個相對確定、較短的時期內,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實現居民收入翻番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fā)展方案。此處的國民收入,并非指統(tǒng)計學意義上的GDP和GNP,而實指居民收入。1960年,日本池田勇人內閣宣布啟動為期10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采取了包括充實社會資本、實行最低工資制、推行社會保障、增加農業(yè)者收入、推動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削減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和企業(yè)稅等一系列國民收入增長措施,僅用7年就使日本國民的收入翻倍,到1973年翻了2倍。
  今天,我們也面臨著日本50年前面臨的如出口受阻、收入差距過大、個人消費不足等等一系列問題,實行收入倍增計劃有一定的效仿及探索性意義。而其歷史意義在于,跨越“拉美陷阱”(GDP處于人均1000美元至3000美元間的可能危機),在相對明確的歷史時期內,使經濟總量、人均量和經濟品質踏上一個更高階梯,大幅度增加國民財富,壯大社會中間階層,實現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從整體上提升國家的經濟社會面貌。
  不可回避的現實是,由于制度的路徑依賴,長期以來國有體制形成的不合理的壟斷部門利潤分配模式,嚴重損害了公平原則并無益于居民收入的增進。由于進入壁壘和其他政策因素,多種經濟成分的公平競爭難以實現,阻礙了以市場競爭為動力的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和效益提升,不利于從總體上提升居民收入水平。由于土地制度的束縛,農民無法通過流轉方式實現土地增值,不利于農民收入的提高。2007年,我國勞動者報酬在GDP中的份額僅為39.7%,而世界重要經濟體一般都高達50%至57%;我國企業(yè)營業(yè)盈余高達31.3%,而上述國家則只介于20%至25%之間。因此,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既有很強的現實必要性,也有制度和政策上的現實可行性。
  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其時間向度上的涵義是,注重居民收入增長的穩(wěn)定可持續(xù)性,其最終追求乃是居民福祉的增加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廣東在2008年提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力爭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2012年的工資水平比2000年翻兩番。但在金融危機等眾多因素的沖擊下,該計劃并未如期實現,但因為倍增計劃對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和生產力提高、經濟結構轉型、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出了現實可行的訴求,其意義依然可觀。
  “倍增計劃”并非要求居民收入的強制增長,若從更寬闊的歷史視角看,“倍增”的最大意義或許并不在多過一倍或少于一番,在我國,其題中應有之義必然包括:建立健康可持續(xù)的產業(yè)結構,培育更強的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促進產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建立健全法制高效的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健全居民收入正常增長機制等等。
  從空間上看,國民收入的“倍增”應是均衡的倍增,“倍增”計劃中的收入應是均衡的可支配收入。根據庇古的福利經濟學觀點,要實現更大的社會福利必須增加國民收入,同時在分配方面必須消除國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在效率原則下均等固然不可能實現,但均等化過程將必然裨益于居民收入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在我國現階段,基于“邊際生產力”的可拓展空間考慮,尤其應注重緩除產業(yè)、行業(yè)和區(qū)域間的收入不平等,其中農村居民收入的提高意義非凡,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被寄予厚望;應對壟斷行業(yè)的過高收入進行調控,并建立常態(tài)的壟斷行業(yè)和國有企業(yè)收租分紅機制,通過“提低控高”提高中低收入行業(yè)的收入水平;而貧困落后地區(qū)的區(qū)域性開發(fā),同樣是“倍增計劃”最具可能性的路徑之一。
  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可能路徑是:首先,制定“倍增”的總體和階段性目標,以及實施路線;其次,通過市場機制的完善、新的產業(yè)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制定,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力和經濟效益,有效提升居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等收入,并佐以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最終顯著而普遍地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在此進程中,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就是政府、企業(yè)與居民的利益協調。毋庸置疑,這必有賴于企業(yè)提升效率和效益,有賴于政府科學合理協調財富分配并進行醫(yī)療、住房、教育及養(yǎng)老等方面的保障,同時也有賴于居民及其社會組織收入談判能力的提高。
  政府可能會擔心財政收入因此減少。事實上,國民收入增長乃是一種高效的“經濟價值發(fā)生機制”,同時也必然是政府財政收入的源泉。仍以日本為例,“倍增計劃”結束時,其國民生產總值實際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1.6%,國民收入年平均增長率也達到 11.5%,遠超計劃目標。還有一種擔心是,工資成本推動型的通貨膨脹。實際上,日本在實施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之后也出現了通脹。理論上看,在一個收入預期相對穩(wěn)定的市場中,產品、服務的需求和供給不會出現劇烈變動。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目前我國勞動力要素價格過于低廉,勞動者工資收入的相當部分充當了企業(yè)利潤;若能依市場力量實現工資收入增長并實現穩(wěn)定的預期,通脹將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
  “收入倍增”意義重大。民富才能國強,通過民富實現國強,這是值得深入探索的思維理絡。質言之,在今日的國際國內政治經濟的復雜情境下,努力達成居民財富的快速增長,是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的科學發(fā)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機提升國家競爭實力,增強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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