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端住房長期供不應求” 誰該負責任?
    2010-07-08    作者:張貴峰    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應當承認,正如在住房買賣市場,“炒作投機”乃是房價非理性上漲的一個重要原因一樣,租房市場的價格暴漲,炒作也難辭其咎。但同樣也應當承認,就市場價格形成的基本機制而言,“供求關系”才是決定價格變動、走勢的基本因素。
  具體到目前的租房市場,這一基本的價格形成規(guī)律,顯然依然有效——相對于巨大的租房需求,目前市場的供給、至少是有效供給,實際上仍是嚴重不足的。上述調(diào)查報告顯示,“北上廣深”等大城市,主要是“中低端住房房租上漲快”,而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租房市場上,“長期以來,一直是中低端住房供不應求,高端住房供過于求”。
  何以 “中低端住房會長期供不應求”,追根溯源,在很大程度上,其實也是政府責任的缺位造成的——針對低端人群的公共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等供給嚴重不足。尤其是在“北上廣深”這樣人口眾多的特大中心城市,連本地的住房困難戶也難以做到應保盡保的充分保障,就不用說保障農(nóng)民工等外來人口住房需求了。此外,雖然住建部等七部門6月份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但是不少地方的公共租賃房均為優(yōu)先供應有本地戶籍的人口,農(nóng)民工等外來人口被排除在外,其實,任何城市都一樣,外來人口才是最需要公共租賃房政策照顧的群體。
  此外,我們也要看到,時下部分城市之所以“房租暴漲”,也是與這些地方住房買賣市場的調(diào)控效果不明顯、深處“量跌價滯”的態(tài)勢密切相關的。樓市“量跌價滯”,買賣雙方均處于觀望拉鋸之中,一方面是買房的減少,出于居住需要,租房的情況勢必增加;另一方面是賣房的減少,可供出租的住房同樣也會相應減少,加劇了租房市場的供需不平衡。其實,從既有的絕對數(shù)量上看,目前我國的住房無論是賣還是租,都不算少。最近就有媒體報道稱,國家電網(wǎng)公司近期在全國660個城市的調(diào)查顯示,有高達6540萬套住宅電表連續(xù)6個月讀數(shù)為零、處于空置狀態(tài),這些空置房足以供2億人居住。顯然,如果這些空置房都能充分釋放出來、進入市場,而不是被囤積居奇著,房價以及房租都不可能只是一味地連番漲價。
  因此,解決房租暴漲問題,“中介”并不是關鍵,關鍵在于必須將以“新國十條調(diào)”為核心的樓市調(diào)控政策堅持貫徹到底,一方面,要讓樓市盡快走出“量跌價滯”的含混狀態(tài),將過高的房價和樓市泡沫真正抑制打壓下來;另一方面,必須同時加大住房尤其是針對中低端用戶的保障性住房(經(jīng)適房、廉租房、公租房)的供給,徹底打破住房有效供給長期不足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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