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成本應由土地收益削平
    2010-08-02    作者:徐立凡    來源:京華時報

    盡管政府在公租房項目上賠錢,但在土地出讓項目上收益巨大。將土地出讓收益用于公租房建設之虧欠,進行公共設施配套建設,既可解決公租房項目成本過高之憂,也可讓“土地財政”轉變?yōu)楣藏斦?BR>  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三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對此,新華社記者提出了質疑,引發(fā)了廣泛關注。
  作為多層次住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被認為是解決夾心層群體居住難題的可行方法。如果公租房按照理想模式運行,那么高企的商品房價對于剛性需求的“綁架”作用就會降低,與中央調(diào)控意志和民意之間的僵持狀態(tài)就有望打破。然而,首次公布的三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表明,理想模式與現(xiàn)實之間存在不小差距。公租房價不具備比較優(yōu)勢,可能導致調(diào)適市場價格的良好預期,轉化為商品房價格上升預期的支持依據(jù),減弱樓市調(diào)控的效果。
  很多人對于已公布的公租房成本租金“看不懂、想不通”,一點都不意外。商品房由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和建安成本構成,價格高昂可以理解。公租房土地由政府儲備中撥出,成本租金何以居高不下?顯然,有關部門不能只對成本一公布了之,還有必要對成本構成詳加剖析公布于眾,以解公眾之惑。
  公租房成本租金越透明,對于公租房建設的推進和房地產(chǎn)市場多重價格體系的幫助就越大。從長遠發(fā)展角度計,公租房建設不僅要充分考慮適用人群的價格承受水平,還應該充分考慮政府的承受水平。相對于商品房和經(jīng)適房,公租房產(chǎn)權不可交易,只有租金一項資金回收來源,為了保證公租房性質,租金水平還必須低于市場平均水平相當比例。這就意味著,公租房建設政府可能會賠本貼錢。在這種情況下既滿足適用人群的居住需求,又保證政府建設公租房的積極性,確實兩難。
  解決之道不是沒有。一方面,如果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確實壓不下來,政府應該在認真甄別的基礎上為適用者發(fā)放不同等級的租房補貼,以此保證公租房的吸引力和本來屬性。此外,還需要適當?shù)耐度耄WC公租房社區(qū)的公共服務水平,使公租房可以長期流轉使用。另一方面,由此產(chǎn)生的政府支出通過出讓土地的收入加以補平。實際情況是,盡管政府的公租房項目賠錢,但在土地出讓項目上卻收益巨大。將土地出讓收益用于公租房建設之虧欠,進行公共設施配套建設,既可解決公租房項目成本過高之憂,也可讓“土地財政”轉變?yōu)楣藏斦。如此一來,無論商品房還是公租房,都可以成為百姓根據(jù)自身收入水平選擇的“安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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