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看美國]“天價褲子”案的可笑和荒唐
    2007-07-03    劉洪    來源:經(jīng)濟(jì)參考報
  或許,安徒生童話中最迷戀新衣的國王,也沒有羅伊·皮爾森這樣迷戀自己的褲子。這位美國法官為自己一條褲子,開出了讓整個美國都瞠目結(jié)舌的價格:5400萬美元。
  “沖冠一怒”的“天價褲子”案,其中的法律和倫理、公正和欺凌、聲援和歧視,既是偏好打官司的美國人的一個注腳,也無疑是美國司法訛詐的一個最極端例子。
  回顧整個事情過程,更能讓人了解“天價褲子”案的可笑和荒唐。
  2005年5月,剛當(dāng)上華盛頓法官的皮爾森因身體發(fā)福將五套服裝送至韓裔鄭金南一家經(jīng)營的干洗店修改,每套改裝費10.5美元。幾天后,皮爾森去取時,干洗店只交給了他四套服裝,第五套套裝中的褲子找不著了。皮爾森由此要求干洗店賠償他購買套裝的實際價格:1150美元。
  一周后,褲子找到了,干洗店和皮爾森商量,能否只歸還褲子而不要“罰款”。皮爾森以找到的褲子不是自己那條褲子為由,將干洗店告上法庭,指控后者違背了其“包您滿意”和“當(dāng)天可取”的廣告宣傳,索賠6700萬美元,后降至5400萬美元。
  一條5400萬美元的褲子就這樣誕生了。5400萬美元是一個什么概念?足以讓皮爾森買上將近5萬條褲子,他如果還能活上134年,可每天穿一條新褲子。
  這天價索賠額從何而來?皮爾森振振有詞,此舉有華盛頓消費者保護(hù)法為證:商家每違反其中一項內(nèi)容,則每天將受到1500美元罰款。皮爾森認(rèn)為,鄭家違反了其中12項規(guī)定,且被告為一家三口,因此,賠償金額按照天數(shù)累計應(yīng)達(dá)6500萬美元。此外,店家還須賠償他200萬美元的精神損失費、律師費等;而且,皮爾森已對該店失去興趣,他以后會選擇更遠(yuǎn)一點的干洗店,因此鄭金南家須償付他15000美元的車費,共計10年。
  外界不知道皮爾森這樣做究竟有多少惡作劇成分,或許完全是為了出名。但天文數(shù)字的索賠對鄭金南一家壓力之大可想而知。試想一下,一個從外國移民來的本分小業(yè)主,面臨一個法官咄咄逼人的索賠,會是怎樣的恐懼。鄭金南一家說,過去兩年,他們一直生活在夢魘中。
  為了息事寧人,鄭金南一家先后三次提出和解,先同意賠償3000美元,后提到4000多美元,最后又愿意償付12000美元,但仍然遭到皮爾森的拒絕。
  兩年的法律訴訟讓皮爾森這個“褲子法官”成為名人,也讓這個“天價褲子”案成為外界嘲弄美國法律的一個笑柄。在美國本土的論壇上,網(wǎng)友一面倒地質(zhì)疑皮爾森此舉的真正動機(jī),有人甚至批評他精神狀況有問題。一位網(wǎng)友感嘆:最讓他感到難以接受的是皮爾森還是一個法官,他平時究竟是如何斷案的?
  好在法庭自有公斷。6月25日,法官朱迪思·巴特諾夫作出裁決,皮爾森的訴訟要求不被接受。巴特諾夫指出:“當(dāng)消費者受到法律保護(hù)時,像這樣濫用法律的情況是不被容忍的。”作為裁決,皮爾森不僅得不到他的5400萬美元,而且還必須賠償被告1000美元訴訟費。
  惡劣的訴訟,讓皮爾森除了可能失去褲子,還可能失去很多——華盛頓相關(guān)法庭已在考慮他的法官資格。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漫天要價的訛詐自然也不會少,但像皮爾森這樣到了近乎失去理性的程度,卻實在有點讓人匪夷所思。但回過頭來看,假如他見好就收,他可能至少敲詐到褲子10倍價格的12000美元,甚至更多。
  令人佩服的是鄭金南一家的雅量,他們說皮爾森不是一個好顧客,“但假如他還要來的話,我們還是歡迎的”。但我想,對這種“殺人不見血”的訴棍,即使歡迎,估計店家也會如臨大敵,保持高度警惕。而希望得到褲子的皮爾森,比沒穿褲子的國王,少了幾分可愛,多了幾許陰狠。
  (本報記者劉洪7月2日發(fā)自華盛頓)
  相關(guān)稿件
· [劉洪看美國]美國新能源法案引發(fā)國內(nèi)爭議 2007-06-26
· [劉洪看美國]中美航空新協(xié)議:商機(jī)背后有挑戰(zhàn) 2007-06-19
· [劉洪看美國]全球經(jīng)濟(jì)通脹上揚風(fēng)險正在增大 2007-06-12
· [劉洪看美國]從細(xì)節(jié)入手 花旗銀行的待客之道 2007-06-05
· [劉洪看美國]A股大牛 牽動旅美華人的心 200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