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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來源:經(jīng)濟(jì)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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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歐洲聯(lián)盟委員會28日宣布,歐盟汽車制造商2016年起不得再出售碳排放量超標(biāo)的貨車和小型客車,否則將遭罰款。
歐盟委員會說,汽車制造商必須在2014年至2016年之間,把貨車平均每公里碳排放量從眼下平均水平203克減少14%,降至175克。2020年以前,汽車制造商應(yīng)把這一數(shù)字降至135克。
如果未能達(dá)到上述標(biāo)準(zhǔn),汽車制造商將面臨罰款。2018年以前,碳排放量超出1克將罰款5歐元(約合7.4美元),超出第2克將罰款15歐元,第3克罰款25歐元,再超出部分每克為120歐元。自2019年起,碳排放量超出第1克將罰款120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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