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調整鋁合金、焦炭和煤炭出口關稅稅率
    2008-08-19    記者:羅沙 韓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自2008年8月20日起,我國將對鋁合金焦炭和煤炭出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
  根據財政部通知,8月20日起,我國對一般貿易項下出口的鋁合金(稅號:76012000)征收出口暫定關稅,暫定稅率為15%。
  同時,焦炭(稅號:27040010)的出口暫定稅率由25%提高至40%;煉焦煤(稅號:27011210)出口暫定稅率由5%提高至10%。
  此外,對其他煙煤(稅號:27011100、27011290、27011900、27012000、27021000、27022000、27030000)征收出口暫定關稅,暫定稅率為10%。
  此間觀察人士表示,通過調整關稅稅率,加大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兩高一資”商品出口的力度,將有利于推動節(jié)能減排,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動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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