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取消停止征收62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008-10-06    記者:黃興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長沙電 湖南省日前決定,取消省立項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31項,停止征收中央立項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31項,對因取消和停止收費而形成的經費缺口,將由各級財政統(tǒng)籌解決。
  記者了解到,湖南這次清理整頓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重點在四個方面。一是清理行政管理類收費項目,取消或停止征收為籌集管理經費而收取的收費項目;二是清理不適應當前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的收費項目,減輕群眾負擔;三是取消設立依據(jù)層次較低、收費對象反映大的收費項目;四是清理不夠合理,以及金額不大、涉及面廣的公共財政應予保障的證照類收費項目。
  湖南省財政廳廳長李友志介紹,這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62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主要由五個部分構成。一是證照類收費20項,包括職工退休證工本費、公共衛(wèi)生場所衛(wèi)生許可證工本費等;二是行政管理類收費24項,包括勞動力市場管理費、稅務登記驗證費等;三是涉農收費10項,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工本費、農機服務費等;四是培訓收費4項,包括導游人員初級救護培訓收費、黨政機關干部計算機知識普及培訓及考務費等;五是其他收費4項,包括洞庭湖區(qū)河道洲灘開發(fā)利用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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