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所作的國務院關于轉移農村勞動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楊志明明確表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指導各地建設農民工公寓,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將農民工納入經濟適用房范圍。 對此,許多網(wǎng)友都擁護政府為農民工建公寓、提供公租房,認為這是對城市弱勢群體人文關懷的具體體現(xiàn),讓“臟亂差”不再是農民工群體的“專利”,讓他們也能享受到城市文明、城市發(fā)展的果實。不過,對于將農民工納入經適房范圍,不少網(wǎng)友還是提出了質疑,認為農民工流動性大,固定在一座城市中的經適房房產是否真的適合他們?而且,現(xiàn)在許多城里人還在等待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否應該首先滿足這些在城市中有長期固定工作的城市居民?此外,農民工能否負擔得起經適房的購買支出,也是許多網(wǎng)友所擔憂的。
為農民工提供住房保障是社會進步
新浪網(wǎng)網(wǎng)友說,為農民工提供公共租賃房,是提高對這一群體社會保障的具體體現(xiàn),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也將是我國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助推劑。 鳳凰網(wǎng)網(wǎng)友說,提議不錯!農民工為城市做了莫大的貢獻……若真能如此,善莫大焉! 搜狐博主劉洪說,這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無疑是個好消息!由于諸多制度障礙,占中國總人口1/10的農民工難融入城市。究其原因,住房保障的缺失是最大的障礙,近年來一些城市出現(xiàn)的“用工荒”就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目前,農民工居住的地方或是工地臨時搭建的工棚,或是租住郊區(qū)的農村房,或是委身于舊車間、舊倉庫,這些地方條件簡陋,幾乎都存在著臟、亂、差的問題,衛(wèi)生和安全隱患非常明顯,給城市管理帶來了諸多問題。農民工居住問題不解決,損害的不僅是農民工的利益,同樣不利于企業(yè)用工,而且還影響城市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還要看執(zhí)行力度
有網(wǎng)友質疑該政策的執(zhí)行力度。他們認為,經適房利潤本來就微薄,再加上是面向農民工這一城市弱勢群體,面臨的困難肯定不會少。 網(wǎng)易網(wǎng)網(wǎng)友說,關鍵是要看制度。一定要落實,而且要地方落實才行。 網(wǎng)友“劉某某”直言道:地方政府缺乏動力可能將阻礙這一計劃的實施。保障房屬于“費力討好”的那一類,而商品房則屬于投入產出立竿見影的那一類,該計劃若想貫徹下去其難度可想而知。因此,各級領導要有改善民生的大局意識,切實貫徹中央有關保障性住房的精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
將農民工納入經適房范圍似乎“為時過早”
不過,不少網(wǎng)友認為,在城市居民的保障性住房尚未解決之時,為農民工解決經適房,這一步恐怕邁得大了些。 鳳凰網(wǎng)網(wǎng)友直言道:這將加重城市經適房的供應負擔,農民工本身在農村就有住房,還要給保障住房?城市人口申請經適房將越來越困難。不知農民工買經適房,老家宅基地面積怎么算?如果要實施這一措施,就應考慮將進城務工人口在農村的房屋、宅基地等折算進其在城市的經濟適用房中。 另一鳳凰網(wǎng)網(wǎng)友擔心地說,不應該是經適房,而應該為他們提供大量的廉租房!按他們的經濟基礎,經適房絕對買不起的! 有網(wǎng)友坦言,如果要將農民工納入經濟適用房范圍,在目前情況下,應從三、四線城市展開,對于房價高的一、二線城市,尤其是本地人口眾多的一線城市,則應暫緩施行,否則將是對城市居民福利的侵占,因為在這些大城市中,有許多人都在排隊等候經適房的購買名額。 博主“向下看”說,經濟適用房現(xiàn)在來說還是一種比較稀缺的資源,因此其分配需考慮現(xiàn)實情況,現(xiàn)在許多城市居民無房可住,又買不起高價商品房,不能安居如何樂業(yè)?此外,即使給農民工建造了經濟適用房,由于農民工收入不穩(wěn)定,很少有能具備相應經濟能力購買的。另外,農民工的流動性大,因此,為他們建造短期性的公租房是最可行的,適應他們的流動性特點,而不應該是產權固定的經濟適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