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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須走出四大誤區(qū)
2010-08-13   作者:鄧海平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在調查中,筆者發(fā)現一些投保人的保險消費觀明顯存在誤區(qū)。有些人認為投保期間自己沒出險,沒能獲得賠付,就是“吃虧了”,其實保險重在對未知風險的防范,在于化解風險。
  保險理財專家分析認為,不同的人生階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險產品來安排保障。通過調查,筆者發(fā)現投保人在保險消費方面亟需走出以下四大誤區(qū)。

  誤區(qū)之一:不出險等于白買了保險

  大多數人認為買了保險,如果平安無事就應返還保費,而沒有保費返還總有一種吃虧的感覺。其實,買保險是防萬一,不出險最好。有了保險,隨時都處在保險保障之下。不出事,我為人人;出了事,人人為我,這就是保險的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計算怎樣去買保險不吃虧,或者說怎樣買“合算”,只有你購買的險種最適合你,對你來說才是最好的。比如市面上有一款個人住院醫(yī)療保險,年支付保費1171.77元,每年可享受34.725萬元醫(yī)療保障。如此低保費、高保障、無返還,你不會也覺得很“虧”吧?

  誤區(qū)之二:投保均能獲得保障

  保險的保障范圍跟我們想象的并不一樣。比如保險公司愿意賠的“重大疾病”和我們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個概念,許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責范圍之內的。但很多人購買保險時,對所購買保險的內容了解并不多,甚至是在保險代理人、營銷員和親朋好友的鼓勵下購買的。對于哪些險種適合,哪些險種不適合,沒弄清楚就稀里糊涂地投保了。過后發(fā)現所購買的險種并不適合自己,這時如果進行退保,就要承擔一定的退保損失,從而陷入兩難的境地。

  誤區(qū)之三:投保金額越多保障越多

  通常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如果選擇的保險金額越大,就必須為此繳納更多的保險費。在財產保險中,如果投保金額超過了被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也就是所謂超額保險,發(fā)生損失時保險公司只按實際價值而不是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因此在財產保險中選擇過高的保險金額是沒有意義的,但選擇的保險金額也不應該低于財產的實際價值,否則保險公司只會按保額與實際價值的比例賠償,被保險人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投保財產保險時應當按照財產的實際價值來確定保險金額。在人壽保險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體的價值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額保險的問題,因此,選擇壽險保額時,既要考慮到充分保障,也要考慮到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如果日后因無力繼續(xù)繳納保險費而不得不退保,那是很不合算的。

  誤區(qū)之四:重復投保等于雙保險

  有投保人認為,在A、B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購買保額各10萬元的醫(yī)療費用型保險,一旦患病,可以得到雙重賠償。但事實上,理賠取決于實際花費,如果一共花費10萬元的費用,即使重復投保額度達到了20萬元,最終也只能獲得最高10萬元的賠付。所謂費用型保險,是指保險公司根據合同中規(guī)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醫(yī)療過程中所花費診療費和合理醫(yī)藥費的總額來進行賠付,所以即便買了同類型的多份保單,得到的理賠也不會超過自己實際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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