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民劉先生馬上要就結婚了,9月份買了一套婚房想盡快辦理購房手續(xù),可是申請了兩個多月,房貸還是辦不下來,無奈,他只好與中介商量,先交點房租住進去,慢慢等著房貸放下來。昨天,記者了解到,現(xiàn)在有不少這種情況,還有的銀行借機向客戶推銷理財產品,如果購買了其理財產品,“也許可以插隊”。
辦房貸要等兩個月
“你現(xiàn)在辦貸款,恐怕要等到2012年才能放款。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一家國有商業(yè)銀行香港中路支行,工作人員坦言,近日信貸額度非常緊張,越到年底這種情況越突出。見記者不解,他指著桌子一角擺放的一堆資料告訴記者:“這一堆材料都是10月份就遞交上來的,現(xiàn)在還沒放款呢,實不相瞞,現(xiàn)在放的是9月份申請的貸款。
”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銀行一個網點一般每月只有150萬元的自有額度可以用來做房貸,上級分行還會再撥付200-300萬元額度,也就是每個月只有350-450萬元的額度,額度放完了只好一直往后拖。
“銀行放不出款來大家都知道,現(xiàn)在很多中介都想出了新的方法,放不了貸款,可以交點房租,先搬進去再說。
”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的購房者急著結婚,或者急著裝修,一時半會又放不了款,只好跟賣房者商量,先搬進去,象征性地交千兒八百元的房租,等放出款來再辦理過戶。
買理財產品可“插隊”
“你要辦理房貸,必須存款,并購買保險產品。
”另一家股份制商業(yè)銀行香港中路支行的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貸款70萬元的話,需要預存3.5萬/年的定期,這叫做房貸保證金:“這是為了驗證貸款者的還款能力,此外還要購買2萬元的銀保理財產品。”“存3.5萬元就能證明有還款能力嗎?”對于記者的疑問,對方解釋說:“錢放在銀行也是有收益的,再說銀保產品總比定期存款要高。
”但即便是這樣,房貸仍然要上浮10%,但工作人員暗示記者:“如果購買得多,我們可以跟審批人員商量,利率具體上浮多少也許還可以商量。
”
而在記者探訪的第一家國有商業(yè)銀行,工作人員則稱利率至少上浮10%,近期有傳言可能還會上浮,聽說要上浮至30%,記者詢問有無基準利率,對方稱
“那是半年前的情況,那時只有存款在50萬元以上的VIP客戶才可以享受優(yōu)惠。
”說著,他給記者打開一份內部文件,上面規(guī)定一套房貸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1倍,二套房上浮1.2倍。他表示,現(xiàn)在也不再強求貸款者購買理財產品或者存款,但同時又表示,如果購買理財產品或者存款,“也許還可以插隊,買了總比不買好,我們會優(yōu)先處理情況比較緊急的貸款。
”
辦貸款都有附加條件
島城一家國有商業(yè)銀行的個貸經理向記者透露,現(xiàn)在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會有附加條件,買理財產品、買保險產品、存款等是常用的手段:“每個銀行都有存款任務,現(xiàn)在貸款是緊俏資源,他們利用貸款來完成任務也是很正常的。
”
一家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個貸人員則向記者透露,現(xiàn)在很多銀行其實還有額度,但是銀行把更多的貸款資源投向了公司貸款業(yè)務,現(xiàn)在有的銀行公司貸款年利率高達百分之十幾,上浮40%-50%,銀行就是靠存貸利息差盈利的,面對如此高的利潤,銀行當然會優(yōu)先考慮放款給公司了。
記者從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房地產類貸款余額1546.6億元,同比增長20.3%,比年初增加191.5億元,同比少增61.7億元。其中,房地產開發(fā)貸款比年初增加98億元,同比少增18.2億元,在開發(fā)貸款中,保障性住房開發(fā)貸款比年初增加25.1億元,同比多增22.5億元,增量占房地產開發(fā)貸款的25.6%,同比提高23.4個百分點。個人購房貸款比年初增加93.2億元,同比少增4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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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對待“降價退房潮”
近日,多地新樓盤大幅降價促銷,引發(fā)部分已購房業(yè)主的不滿。從上海嘉定龍湖地產酈城售樓處,到安徽蕪湖綠地售樓處,一些要求“補償”甚至“退房”的老業(yè)主,因訴求未達,選擇了打砸售樓處等過激行為泄憤。這種因降價引發(fā)的“退房潮”,在網上一度還被貼上“房鬧”標簽。
從近期看,“僵持階段”的房價已經出現(xiàn)“松動”。在“決不可有絲毫動搖”的房地產調控措施下,在“要使房價回歸到合理的價格”的目標下,這樣的“松動”、“波動”或許還會繼續(xù)下去。無論是普通購房者、開發(fā)商還是政府,均需理性看待、合理應對房價下行可能帶來的種種問題。
“還未交房,數十萬的首付錢就瞬間蒸發(fā)了”,這樣的遭遇值得同情。然而,“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既已訂立合同,就應嚴格執(zhí)行,這是一個基本規(guī)則。降價退房甚至打砸泄憤,難說于法有據。更何況,“有市場就有漲跌”,倘若由于房價的波動而導致合同形同虛設,市場經濟的有序規(guī)范也就難以達到。
然而,也要看到,所謂的“房鬧”背后,也有“房奴”的艱辛。
“房鬧”背后的房價焦慮,尤其值得關注,需要引導紓解。
對于降價退房潮,相關方面也應理解和尊重已購房業(yè)主訴求的合理之處,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處理:一方面要引導爭議雙方理性、依法解決價格爭端;另一方面應切實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于開發(fā)商涉嫌違法違規(guī)的欺詐行為,堅決嚴厲打擊,絕不姑息手軟。
要想從根本上杜絕房地產市場的
“過山車”行情,就要加強調控、尊重市場。只有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調控政策、規(guī)范市場體制機制,才能讓人民群眾看到切實的成效;有了房地產市場的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也才會從根本上防止“房鬧”的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