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客戶360萬存款不翼而飛 銀行內(nèi)控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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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4 作者:摘自《第一財經(jīng)日報》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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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劉某來到中國銀行揚州寶塔支行(現(xiàn)更名為文峰支行)開戶存入360萬元,隨后將銀行卡交付該行托管。寶塔支行時任行長王某在獲得銀行卡、密碼及網(wǎng)銀U盾之后,交給劉某蓋有寶塔支行公章和王某簽名的《銀行卡保管說明書》和《保證兌付存款本息承諾書》。 一年之后的2014年1月,劉某再次來到寶塔支行柜臺要求按約定取回本息卻被拒絕,他被告知說明書和承諾書上的公章是偽造的假章。劉某表示,目前其存款賬戶余額及資金流水一無所知,問及中行揚州分行相關人士,對方亦未告知。 劉某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表示,他是一家建筑安裝工程公司老板,一年前經(jīng)中間人介紹意欲前往揚州市承接某項目的建筑工程!暗菍Ψ教岢鲆笙阮A借一部分款項,出于初次合作的不信任,本人拒絕了直接借款的提議!眲⒛撤Q,對方提出可以通過銀行進行操作,他同意將錢存入銀行,由銀行出借給項目方。 劉某說,他在項目方委托代理人趙某引薦陪同至寶塔支行,由支行行長王某帶領劉某在柜臺辦理了開戶、存款等流程,并簽署了上述說明書和承諾書,將銀行卡以及密碼委托寶塔支行管理。劉某出具的材料顯示,雙方約定到期之后即2014年1月,劉某可憑說明書和承諾書取回銀行卡及360萬元存款全部本息。 已于2013年5月離職的王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劉某之所以愿意進行此類操作,是因為項目方和劉某之前已經(jīng)溝通好,此筆360萬款項項目方需支付30%的利息。王某表示,趙某隨后就將108萬元的利息支付給劉某。 劉某則對本報稱,自己之所以愿意通過銀行來進行此項操作,是因為看中項目本身的利潤,并隨后陸續(xù)將利息收入全部返還給相關人士。 劉某稱自己是受害人,36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而王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同樣表示自己是受害人,稱自己并不知情,感覺自己是被陷害。 至此,問題集中到說明書和承諾書上的公章從何而來。 劉某稱,有關證明文件上的公章是一年前趙某及王某一起在場之時,由王某從辦公室中取出簽字后蓋章。劉某提供的說明書和承諾書上有王某的簽名。 但王某則給了另一個說法。王某表示,簽名的確是他本人所簽,但是公章卻并非他本人所蓋。王某稱,自己也是被蒙在鼓里!霸谧约汉灪米种,對方從包里掏出一個公章蓋在了簽署好的文件之上!蓖跄潮硎荆敃r自己就制止過,稱私刻公章不可,但是對方稱愿意承擔該項責任,在他的要求下,由對方撰寫了一份材料證明該假公章是由項目方所提供。 王某認為,劉某與項目方在來銀行辦理相關業(yè)務之前已經(jīng)達成某種共識,最終卻通過銀行來轉(zhuǎn)嫁風險,自己完全是受害人。 目前,項目方委托代理人趙某已經(jīng)離世,但假公章來自哪里,是誰蓋上的,相關方各執(zhí)一詞,依舊是一團迷霧。 記者致電中國銀行揚州分行,負責媒體的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王某已經(jīng)離開中國銀行,對該事件具體情況并不清楚。記者再度多次致電欲了解王某為何離職,以及中國銀行對此事件的態(tài)度之時,對方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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