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網通擅播《亮劍》被判賠
    2007-10-19    記者:劉大江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成都電 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簡稱四川網通)未經許可,擅自在線播放電視劇《亮劍》。成都市中級法院近日宣判,四川網通未經原告公司許可,不得在其網站上向公眾傳播電視劇《亮劍》,賠償原告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
  法院查明,電視劇《亮劍》是由沈陽軍區(qū)電視藝術中心與海潤影視制作有限公司于2005年合作拍攝,廣東中凱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中凱公司)最終得到了《亮劍》有線互聯(lián)網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許可證,授權性質為獨家。
  法院認為,四川網通未經中凱公司許可,在其經營的在線網站上提供《亮劍》的在線播放服務,已侵犯中凱公司就該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有關專家提醒說,網絡信息傳播容量大、時效性強,因此成為越來越強勢的傳播手段,但網絡傳播并非百無禁忌,在知識產權保護還顯薄弱的網絡世界,此案具有一定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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