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沈陽電
曾經(jīng)轟動一時的廣東律師馬克東被控詐騙沈陽“黑老大”百萬元律師費一案日前結案。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終審判處馬克東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并追繳個人非法所得。 2001年初,沈陽涉黑性質(zhì)組織的頭目宋鵬飛、趙文剛等在廣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被公安機關抓獲,時任廣州市匯明律師事務所主任的被告人馬克東接受委托,作為趙文剛的辯護人,為其辦理了取保候?qū)。趙文剛又找到馬克東,請其為包括宋鵬飛在內(nèi)的同案犯辯護,并提出由其在廣州司法機關斡旋。馬克東向趙文剛索要100萬元作為費用。后來,宋鵬飛單獨找的辯護律師邱某發(fā)現(xiàn)宋鵬飛符合中止審判的條件,便向廣州中院提出對宋鵬飛中止審判的申請,并獲得批準。馬克東得知這一情況后,對趙文剛予以隱瞞,在法院中止裁定下達之前,從趙文剛處索取100萬元,并且未交律師事務所入財務賬戶,而是將其揮霍。
今年5月,營口市站前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馬克東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詐騙罪,為此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并追繳個人非法所得。一審宣判后,馬克東不服提起上訴。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量刑準確,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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