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式拆遷緣于“權力通吃”
    2010-02-23    吳學安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張熙玲是天津市寧河縣東棘坨鎮(zhèn)史莊中心小學的教師。去年10月,她在縣城里的房子被列入拆遷范圍。由于認為補償標準對自己不利,張熙玲一直不同意在拆遷補償協(xié)議上簽字。但沒想到,她的工作竟因此受到了影響,教育局通知對其實行停課處理。
  誰都知道,株連是封建社會的惡行,是與法治原則背道而馳。記得2003年,湖南嘉禾因搞株連式拆遷,受到國務院問責和社會輿論的口誅筆伐。然而,時隔七年,2010年伊始,先是山東聊城東昌府區(qū)政府采用株連40多名公職人員的手段,強迫簽訂拆遷協(xié)議,又聞張熙玲因不同意在拆遷補償協(xié)議上簽字被停課的消息。它再一次讓人見識了權力的暴戾、強勢拆遷的彪悍。
  相對于那些被損害的被拆遷戶來說,公職人員的手中多少掌握著一些公共資源,這是他們的強勢一面;但在更高權力者面前,他們又是地地道道的弱者。
  孟德斯鳩說過,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從本質上來看,株連式拆遷大行其道的罪魁禍首還在于“權力通吃”,其重復上演的根源無疑是權力扭曲的生動再現(xiàn)。縱觀曾經(jīng)出現(xiàn)的一些株連式拆遷事件,地方政府“以地生財”政績觀是其病根!耙缘厣敗钡腻e誤理念使一些地方政府只顧征地換錢而漠視民生,為了征地拆遷不惜違法違規(guī)。這無疑是與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相悖。更可怕的是,強權之下壓根沒有強者。今天是基層公職人員在政府的命令下受累于株連,明天就可能是區(qū)長在市政府、鎮(zhèn)長在縣政府的命令下受株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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