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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作者:余豐慧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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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媒體公布了一份完整的1457宗閑置土地名單。在全國各省份中,廣東的閑置土地宗數最多,達到324宗,從約定開工時間看,不少地塊的閑置時間已經長達17年,閑置時間最短的也已有4年;北京居第二,為160宗,這些地塊都已閑置了3年以上,某一塊土地閑置時間已經長達10多年(8月11日《新京報》)。 看到全國有1457宗閑置土地感到驚訝,看到閑置土地長達十年以上甚至十七年之久更感震驚。全社會都在尋找中國大陸城市房價暴漲畸高的原因,其中都把土地供應問題作為高房價的一個最為主要的因素。一些專家和開發(fā)商認為,由于土地供應少、價格高所以才造成房價持續(xù)走高。理由是,土地供應少,造成開發(fā)商一窩蜂爭搶土地,因而出現地王,進而造成房價過高。解決高房價的唯一辦法是放開土地供應甚至取消18億畝耕地紅線,這樣高房價就降下來了。順著這些人的思路下去,似乎非常有道理,似乎就是這個理。 然而,全國高達1457宗閑置土地徹底撕開了“土地供應緊張、供應量少推高房價論”的假面具。全國竟然有1457宗閑置土地,土地供應無論如何“加大、加快”都難以填滿閑置囤積的血盆大口。一邊是土地供應緊張,房價如脫韁野馬狂奔,另一邊是大量土地被閑置、被囤積,晾在那里曬太陽、睡大覺。需要明白的是,千萬不要誤以為地方政府、開發(fā)商是無奈、被迫、不得已閑置的,他們是故意為之,有意囤積的。有媒體報道,一個開發(fā)商囤積土地幾年下來凈賺100多億元。地產大鱷潘石屹曾經說過,一部分開發(fā)商只做土地生意、不蓋房,倒賣土地、囤積土地,最終都發(fā)了大財。再比如:廣州54宗閑置地的用地面積近192公頃,但總出讓金額連6億元都不到,以容積率為2計算,平均樓面地價僅約為每平方米153元,土地成本相當低廉。從目前廣州住宅用地地價水平看,南沙、花都等地地價低的每平方米為1000多元,市中心地價則多高達每平方米6000~10000元。而這些閑置土地,增值可能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更加令人奇怪的是,無論是閑置土地老大的廣東,還是閑置土地老二的北京,其閑置土地最短也在三四年,最長達到十年,甚至十七年。這么長時間、面積這么大的閑置土地,同時,市場對于土地供應需求這么強烈,土地供應矛盾這么激烈,為何曬太陽的閑置土地一睡竟達十幾年不醒呢?開發(fā)商是為了暴利故意為之,地方政府是為了GDP政績和小金庫收入,這些都有主觀能動性,我們不必苛責。但是,監(jiān)管部門哪里去了?最嚴厲的土地政策一見到開發(fā)商的面孔何以屢屢失效、何以滿臉堆笑?那么大面積的閑置土地放在那里,監(jiān)管部門難道看不見嗎?社會對閑置土地、囤地反響那么激烈、呼吁聲音那么高亢,監(jiān)管部門難道是聽不到嗎?重申過多次,對閑置土地要收回土地、沒收已付款項,怎么就不能執(zhí)行和落實呢? 筆者建議,對于有閑置土地、囤地的城市,在閑置土地處理未完結以前,停止該城市一切土地供應(除了保障性住房以外)。嚴格追究地方政府造成土地閑置的責任;對開發(fā)商的閑置土地要按照規(guī)定收回土地、沒收已付款項和所有收益,是國企的,要追究國企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于監(jiān)管不力造成土地閑置的,一定要追究監(jiān)管部門的瀆職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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