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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6 作者:宏觀經濟分析師 劉濤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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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7月中國消費物價指數(CPI)僅略微超過3%這一紅線,可通脹隱憂已在公眾心底滋生。國際糧食價格暴漲和國內綠豆、大蒜等農產品價格輪番炒作的雙重壓力更強化了人們對于未來通脹的預期。雖然央行早在去年年底就已預見,在經濟復蘇階段,通脹很快會成為麻煩,并為此提出了“管理通脹”的政策理念,但從通脹預期似還在不斷強化來看,實際效果并不理想。 這其實也不難理解。一方面,根據經濟學的“菲利普斯曲線”,通脹與就業(yè)(或經濟增長)之間存在某種微妙的正向關系,當中國經濟增速重新回到8%以上時,3%甚至更高一點的通脹幾乎是不可避免的,過于緊縮的貨幣政策反而可能誘發(fā)經濟“二次探底”;另一方面,有相當一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貨幣幻覺”,傾向于對貨幣的名義價值做出反應,而忽視實際購買力變化——在工資上漲的情況下,即便物價上漲了,人們并不會對此太在意;只有在工資不漲、物價上漲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轉而關注貨幣購買力的變化。 筆者無意刻意輕描淡通脹的危害,但中國經濟的一個特征事實是:1994年以來通脹發(fā)生頻率其實并不高。即便是在2008年這樣的全球大通脹中,中國也以較快速度擒住了通脹這只出籠猛虎,甚至比美國更早實現(xiàn)物價總水平的回歸。當然,這一是因為中國在國際價格與國內價格之間、工業(yè)品價格和消費品價格之間筑有若干道防火墻,緩沖了外部通脹的輸入速度;二是央行除公開市場操作、準備金率等各種市場化手段外,還保留了信貸總量控制這一看似落伍、實則強大的貨幣政策工具。 足球界有句名言,“進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如果把反通脹視為被動防守,那么,收入增長無疑就是最好的進攻手段——當然,這里所說的收入增長,絕非所有人收入的同比例增加,因為這反而會加速通脹的到來,而是指未來10至20年內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穩(wěn)定增長。 對于中低收入人群或工薪階層和農民而言,通脹固然可能對其固定收入和財產形成一定的“蒸發(fā)效應”,但以過去20年中國通脹的程度和持續(xù)時間來看,該效應并不顯著。與此同時,與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事實相比,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緩慢增長甚至長期止步不前,才是導致其財富止步不前甚至不斷萎縮的重要根源。而低收入反過來又對中國消費和民間投資的拉動形成了負面激勵。 先看城鎮(zhèn)。全國總工會的專項調查表明,去年中國職工月均工資2152元,其中低于該標準的人數占67.2%;低于該標準50%、每月只拿1000元工資的人數占17.3%;而過去5年間未有任何工資增長的職工比例高達23.4%。無疑,一些壟斷行業(yè)的高收入拉高了城鎮(zhèn)收入增長水平。 再看農村。農業(yè)部最新調查發(fā)現(xiàn),去年城鄉(xiāng)收入差距從3.31∶1擴大到3.33∶1,而農村內部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迄今尚未脫貧的農村人口仍高達4007萬。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何近來關于“收入倍增計劃”的討論成為中國上下關注的熱點。 早在今年4月份,溫家寶總理就在《求是》雜志上撰文,表示政府將通過加大稅收調節(jié)、打破行業(yè)壟斷、取締非法收入和規(guī)范灰色收入等具體措施,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橄欖形”分配格局。而最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也再次呼吁,應盡快出臺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分配格局。 不少學者將本輪收入分配改革的整體思路概括為“提低、擴中、調高”六個字,即: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并且通過財稅政策對高收入群體進行二次調節(jié)。其中,“提低”和“調高”更類似于手段,而“擴中”才是目標和歸宿。 就國際經驗來看,當一國人均GDP接近2000至3000美元時,通常會伴隨著中產階層或中等收入人群的顯著擴張。相比之下,改革開放至今,國人生活物質條件確實得到較大改善;但中等收入者并未大量出現(xiàn)。由于片面強調效率、忽視公平,近年來中國收入分配不均和貧富差距已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依據一項獨立調查,去年中國貧富收入之比為1:13。 “金字塔”型社會結構帶來的最大危險,在于沒有龐大的中產階層作為緩沖帶,貧富階層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往往激烈;而在“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社會中,中間階層成為社會主流,能起穩(wěn)定器的作用,同時政府對弱勢群體的補貼負擔也相對容易。北歐國家的實踐證明,這樣的社會結構是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和持久繁榮的。 中國收入分配改革如今已步入了深水區(qū),零敲碎打式的增量改革已沒有多少余地,剩下的就是直面矛盾的核心:重新調整收入分配格局。但這又離不開一系列堅實的制度保障。例如,要實現(xiàn)所謂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首當其沖的兩個重要文件就是《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jié)的指導意見》和《工資條例》。 曾被國人寄予厚望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醞釀于2004年,并在2007年至2009年間先后舉行了6次征求意見討論會,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據傳仍停留在“修改階段”;而要求職工工資增長與CPI掛鉤、對壟斷行業(yè)的高工資進行限制的《工資條例》同樣也是神龍見首不見尾。收入分配改革牽涉各方利益,是導致相關制度性保障一再難產的重要原因。 還需要強調的是,本文所說的收入,只是名義上的收入。所以,不能僅將“中等收入者”理解為一個純粹的收入分配概念,它更應當是生活質量的體現(xiàn)。顯然,不解決社保、醫(yī)保和高房價這些根本的制度性問題,中國就不可能出現(xiàn)龐大的中等收入人群;谶@個現(xiàn)實,中國政府和央行與其花大力氣去調控并不十分嚴重的通脹隱憂,不如考慮如何讓國民收入分配變得更合理一些。因此,對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編制“十二五”規(guī)劃綱開展的專題調研以及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的設計,國人懷著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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