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8日到11月9日,短短一個多月時間,河南省鄭州市接連發(fā)生4起城管人員粗暴執(zhí)法事件,這促使管理部門下決心給城管執(zhí)法來一次“大手術”——日前,該市城管部門通過互聯(lián)網向社會各界征求改進意見,并表示將以此為契機,對城市管理的體制機制進行系統(tǒng)性改革。 城市管理問計于民,此舉值得肯定。 燒烤攤帶來滿地油污垃圾、小廣告猶如“牛皮癬”鏟之不盡、隨意占道令交通雪上加霜、假冒偽劣商品害人不淺……任無證商販隨意而為,城市生活可能秩序混亂,市民利益容易受到損害。不管不行,問題是應該怎樣管? 當城管執(zhí)法人員與無證商販之間的沖突逐漸升級,從圍追堵截發(fā)展為大打出手;當我們的城市管理陷入“越暴力越難管、越難管越暴力”的怪圈,有必要對管理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重新進行審視。 城市的基礎是人。城市管理的出發(fā)點應該是“人本位”而非“城市本位”;落腳點應是“為人服務”而非“把人管住”。 “城市本位”者,擔心薯爐餅鋪、瓜攤菜擔的存在影響現(xiàn)代化都市高樓大廈的“品相”,擔心城市治安、清潔等管理成本大幅上升,特別是擔心個人或部門的政績由此平添風險,所以對小商販毫不留情、堅決取締。而“人本位”者,會理解進城農民和城市貧民謀求生計的艱辛,會欣喜眾多“草根創(chuàng)業(yè)”潛藏的經濟活力,會滿足城市居民對廉價而又方便的馬路攤點的需求,會認同“蘇軾酒坊題字匾,武郎燒餅有焦糊”這種多業(yè)態(tài)混雜的合理性以及由此呈現(xiàn)的城市生機。 一心想“把人管住”的,政策取向必是讓上級滿意、給自己方便,免不了“一言堂”、“一刀切”、“一廂情愿”,并不在意執(zhí)法對象的困境與企盼;行為取向必是以我為主,遇到矛盾便采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剛性手段,直至發(fā)展為“暴力執(zhí)法”。而“為人服務”者,憐小販之苦、解市民之憂,能化堵為疏,千方百計地在商貿區(qū)、娛樂區(qū)的縫隙間,在城市的邊邊角角,營造稅費低、證照齊、管理嚴的早市、大排檔……為市民留下一些方便,為小商販守住一份希望。即使在執(zhí)法過程中出現(xiàn)矛盾糾紛,也能放下身段,先問問市民的意見,多聽聽小商販的煩惱,尊重民眾的需求,維護對方的權益。 解決城管難題,關鍵在于“以人為本”謀求公共利益,根本在于建設服務型政府。從這個角度看,鄭州市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舉措,以及對城市管理體制機制進行的系統(tǒng)性改革探索,是一個不錯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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