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yè)銀行何以熱衷虧損業(yè)務
2011-01-12   作者:易憲容(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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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憲容

  一般來說,現代金融的實質就是給信用的風險定價。不同的金融市場、不同金融組織、不同的金融產品或工具就是給不同的融資方式及不同的融資主體作風險定價。可是,國內商業(yè)銀行現在卻不愿意承擔風險定價的責任,這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體系中,商業(yè)銀行的風險定價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商業(yè)銀行能對其貸款客戶的信用、資產、經營狀況等相關情況有清楚的了解,以此來評估借款給該客戶的風險,然后據此確定價格或貸款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存款人根據對商業(yè)銀行信用、資產、經營狀況、利率水平、服務等相關情況的了解,選擇將存款存入哪家銀行。而要做到這一點,有幾個基本條件。一是每一個當事人都是理性的獨立的行為主體(無論是商業(yè)銀行,還是企業(yè)及居民都是如此);二是當事人的信用是由市場逐漸演進而來,而非由政府或其他方式擔保;三是當事人有一定金融知識,面臨金融行為時能作出合適的判斷。如果這些條件不成立,那么要求商業(yè)銀行要承擔信用風險定價責任,是不現實的。
  近日,在國十條及275號文件之中,不僅要求停止第三套以上住房貸款及個人異地住房貸款,而且也要求各商銀對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采取差別化政策。比如第一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30%,貸款要求銀行對其作風險定價,而不是給出最低優(yōu)惠條件;第二套以上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貸款利率上升到基準利率的1.1倍以上。按照這些政策,年初是商業(yè)銀行對存量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重新定價的時機。
  按理,根據合同約定,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利率應該全面調整,尤其對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貸款重新定價是政策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的。這不僅是商業(yè)銀行的重大利好,也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截至2010年9月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余額達6萬億。假定其中有50%為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貸款,那么按照275號文件,其利率就得由4.48%上升到7.04%。僅僅這一部分,整個商業(yè)銀行全年就能獲凈利700億元以上。這不僅減少住房投機炒作者的暴利,也將改變整個房地產市場的預期。
  但是,商業(yè)銀行不僅不領情,反之還希望突破275號文件的規(guī)定。比如,有報道,為了搶占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市場,北京一些商業(yè)銀行明確表示,優(yōu)質客戶首套購房可給予七折優(yōu)惠。
  從國十條及275號文件來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第一套住房貸款利是有彈性的,不少商業(yè)銀行希望以此為突破口再無限擴張信貸。實際上,無論是從經濟的邏輯來看,還是從現實的經驗來說,住房按揭貸款的7折優(yōu)惠利率應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政策。現在所謂的非常時期早就過去,這種非常時期的非常的優(yōu)惠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還想延續(xù),顯然,這些優(yōu)惠的信貸政策放松只是讓少數投機炒作者來分享了,尤其是讓與銀行信貸人員關系人來分享了。
  從成本收益來計算,商業(yè)銀行應沒有動機把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降低到7折優(yōu)惠水平。因為,在2010年底不對稱加息之后,5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如果為7折優(yōu)惠其利率4.48%,而現在銀行5年期存款為4.55%,即便不考慮未來利率仍會進一步上升的因素,現在商業(yè)銀行經營每一筆這種貸款就得虧損。如果個人按揭貸款的利率為85折優(yōu)惠,其利率為5.44%,其利差也只有0.89%,無法彌補商業(yè)銀行管理運作的成本。也就是說,無論是7折還是85折利率優(yōu)惠,對商業(yè)銀行來說,都是得不償失的業(yè)務。
  商銀為何熱衷直接面對虧損的業(yè)務呢?筆者分析,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其一,由于1998年以來住房價格只漲不跌,所以任何住房按揭貸款都被銀行視為優(yōu)質資產。哪家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越多,市場競爭力就越大。所以,國內商業(yè)銀行千方百計擴張住房按揭貸款之業(yè)務。
  其二,不少商業(yè)銀行看到,盡管住房按揭貸款已是存貸款利率倒掛,但這僅是表面現象。因為,國內上市銀行的活期、3個月以內、3個月、一年、一年以上到期存款比例分別為54.2%、17.2%、22.2%、6.1%。因此,商銀長期貸款實際成本很低,優(yōu)惠利率貸款的收益仍然很高。而這是因為政府對金融價格管制的結果。
  其三,由于中國的金融體系及銀行信用完全由政府擔保,因此,在現有的制度條件下,國內商業(yè)銀行作為準公共品,任何對商業(yè)銀行的過度使用都可能讓其運作收益歸己而其運作成本讓整個社會來承擔?梢哉f,這是當前國內商業(yè)銀行過度使用現有的銀行體系最大動力,也是國內商業(yè)銀行不愿意承擔風險定價責任的根源所在。
  因此,要使國內商業(yè)銀行敢于承擔風險定價的責任,就得進一步加大金融體制改革的步伐,就得重新確立金融市場的信用制度、減少政府對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的干預、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改變當前商業(yè)銀行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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