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稱,全市多個區(qū)縣正在招聘專業(yè)交通協(xié)管員,協(xié)管員隊伍至少將增千人并進胡同執(zhí)法,以扭轉胡同亂停亂放車的情況。自4月1日停車收費漲價以來,北京市交管局已對7.6萬起違法停放車輛行為開出罰單。 整頓交通秩序是必須的,但用什么手段去整頓卻大有講究。北京及中國其他大中城市亂停車,原因之一是停車位少。因此,應當建立更多停車位,讓車有位可停車,才是治理亂停車的良方,靠貼單罰款無異于只堵不疏,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亂停車的固疾。 按中國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李迅的估算,北京目前停車位缺口40萬個。不過,現實情況可能更為嚴重。按“一車一基本車位,15輛車一公共車位”的國際通用標準,2010年北京基本停車位缺口就達297萬個,上海則缺12萬個公共停車位。 因此,每天北京四環(huán)以內的大街小巷至少停放著數以百萬計的汽車。它們都可能是違章停放,如果簡單地對其罰款,倒是很省事,而且還會增加財政收入,但罰款就能把這些車罰到有車位的地方嗎?絕大部分車主并不是有意違規(guī)停車,而是實在沒有地方停車,因為當初買房時就沒有車位可買。另一方面,大型商貿中心、娛樂場所、工作場所也缺少足夠的車位。 在這方面,汽車擁有量較多的發(fā)達國家早就提供了經驗,如興建立體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以滿足公民停車、放車的基本需求。日本國土面積小,但從1959年開始建造機械式立體停車庫,到1983年已在全國建造25454座多種形式的機械式車庫,平均每座容車量達10輛,最多的能容納100輛。從上世紀70年代末期起,日本的車庫容量年遞增率為5%-7%,趕上了同期汽車擁有量的年遞增率4%-6%。 在興建立體停車庫的同時,還應充分挖掘和利用停車位的社會資源,可促使很多機關、單位、學校和公共場所的內部停車場以適當方式向全社會開放。這些地方白天是上班和公務活動停車之地,下班后就閑置起來,何妨向附近居民開放,使其享受下班后和夜晚停車的方便,又能化解阻礙交通、車輛受損和車輛被盜頻頻發(fā)生的難題。 中國大中城市的汽車多停車位少,這只是相對的。以國際上千人汽車保有量為128輛的標準來看,我國只有55輛,如果能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國汽車保有量應該超過1.7億輛。只要從每年車主所交的車船使用稅和車輛購置稅中拿出一點錢來建停車場,就可以極大地滿足需求。 北京從4月1日以來對7.6萬起違法停車罰款,也有1520萬元的收入,這也夠建不少立體停車場的。其實,公民買車用車所交納的稅中,就包含了管理者應向車主提供合法和方便停車車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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