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費路上搞公交優(yōu)先,實質就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對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征用。作為一種權益的被迫讓渡,誰來贖買這個權益,對付費車主如何補償,就很讓付費車主們關切。 公交優(yōu)先,在免費通行的城市公共道路上完全應該,因為二者都關系公眾利益、公共利益,彼此之間理當互通。但是否適用于收費的高速路?顯然值得辨析。北京的京通快速路啟用公交道,把這一問題尖銳地擺在人們面前。 收費的高速路,不同于城市免費的公共道路,就在于它的路權通過收費的方式,讓渡給了車主。也就是說,收費路的通行權,是屬于付費車主的,是車主的合法權益。在收費路上搞公交優(yōu)先,實質就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對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征用。顯然,這種征用有兩個前提條件,一個是要征得付費車主們的同意,一個是要對這種征用給予一定補償。京通快速啟用公交道,這兩個條件都沒論定,就這么干了,缺少一點決策的民主化,也是對付費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侵犯。 對于付費車主來說,公交優(yōu)先對其通行權的擠壓,則要遠重于決策上的民主權益遮蔽。在這條特殊的“快速路”上駕駛,原來就車多不快,現(xiàn)在被擠占一條道,通行速度就更慢了。公交是快了,卻是以讓付費車主更慢為代價的,這自然引發(fā)付費車主的不滿。所以,作為一種權益的被迫讓渡,誰來贖買這個權益,對付費車主如何補償,就很讓車主們關切。如果沒有這個補償,付費車主的心里會更添堵。 誠然,這個補償?shù)淖詈棉k法,就是降低每一次的通行費,因為它能精確地對每一位付費車主進行補償,所以比較合理而科學。但是,姑且不說這個補償費用難以科學測定,即便測定后能換算成每一次通行的減免價格,卻又面臨著一個經(jīng)濟杠桿的反調節(jié)作用。比如,原來通行一次收10元,補償后一次分別收8元、5元或不收,所帶來的路徑選擇是不一樣的。減免得越多,走這條路的車就會越多,最終就會更堵。這些問題,顯然不能不考量。 在“京通慢速”的狀態(tài)下,再搞公交優(yōu)先,只能是加劇這條路的通行緊張,從社會總效益來看未必是最優(yōu)的,顯然算不上上策。在沒有建成完善發(fā)達的公交系統(tǒng)和公共道路的情況下,私家車主們沒有其他出行道路和工具的選擇,只能積郁著出行更加緩慢所帶來的怨氣,這種負面情緒結不出善果。治堵沒必要先讓一部分群體心里添堵,只有讓各方都受益的決策,才稱得上是上策。 具體到“京通”治堵上來說,其實有更迫切的事要做,那就是解決進出京方向四惠段的瓶頸問題。很多車就堵在這個口上,不先把這個結解開,搞公交優(yōu)先就有拿公共利益招搖的嫌疑。四惠段堪稱“史上最糟糕的道路設計”。你看出京方向,竟然有來自三條道上的車在同一入口處進入主道,可謂“四海歸一”,緊接著又是一個出口。這個瓶頸不打開,哪怕京通再快,到這兒也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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