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違規(guī)收費7年,一停了之?
2011-06-20   作者:丁慎毅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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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機場高速收費超法定收費標準逾50%,且此高速14年總收益28億元,遠超9.8億元的建設成本。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有關(guān)人士就此接受新華社“中國網(wǎng)事”記者采訪時表示,南京機場高速收費超標確有其事,“打包”收費方式不合理,目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將嚴格按照14日國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執(zhí)行。
  態(tài)度不錯。但是2004年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交通廳就規(guī)定,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費標準定為0.45元,機場高速每公里超收0.24元。機場高速目前的收費標準在1997年制定并實施后沿用至今,為什么下發(fā)通知的省交通廳居然長達7年失明失聰?實在是因為違規(guī)成本太低,有關(guān)財政部門與民爭利。
  6月14日,五部委下發(fā)《關(guān)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通知》,可是仔細看完這份文件,多見“責令停止收費”的字樣,至于問責,僅“嚴格追究相關(guān)人員的法律和行政責任”這珍貴的一句,再至于違規(guī)多收的費怎樣處理,則始終不見片字。
  就拿這次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的表態(tài)來說,也不過是降低清理撤銷糾正,甚至沒有向交了冤枉費的民眾做一個誠懇的道歉,更不用說問責和吐出違規(guī)收取的資金。當這樣的現(xiàn)實在全國成為一種普遍的常態(tài)后,相信不少部門只要有亂收費的空子可鉆,就都止不住收費的沖動,道理很明顯,在叫停之前,能賺多少算多少。
  所以,南京機場高速“天價路”的處理,僅僅叫停,僅僅隆重推出替罪羊并不能算完事,它必須退還超收的資金,并廣泛征求民意確定這筆資金如何用于民生。倘若不能如此,不僅僅公路部門,各部門亂收費的亂象仍會繼續(xù)上演,甚至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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