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上漲,如何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生活? 最新消息顯示,到9月份,我國已有27個省區(qū)市建立并啟動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lián)動機制,國務院確定的到年底全部建立這一聯(lián)動機制的目標,預計可如期完成。在CPI高企的深秋,這無疑給那些為“買不起肉”發(fā)愁的低收入家庭送來絲絲溫暖。 6.4%、6.5%、6.2%、6.1%——自今年6月以來,我國CPI漲幅進入“6”時代。物價上漲,低收入群體首當其沖。目前,根據“短期波動、發(fā)放補貼;持續(xù)上漲、調整標準”的聯(lián)動機制,一些城鄉(xiāng)居民領到了價格臨時補貼,一些城市還相應提高了低保標準。 出臺聯(lián)動機制,值得鼓掌歡迎。但是,這樣的機制究竟能保障多少人、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證低收入者生活不受物價上漲影響,恐怕還要打個問號。 別怪百姓不知足。細看各地規(guī)定就會發(fā)現,所說的價格臨時補貼,多數是每月二三十元,提高了的低保標準,許多城市也不過每月三四百元。當前豬肉每公斤均價已達到20多元,雞蛋價格也已達到每公斤8元左右。過日子,柴米油鹽、水電氣暖,樣樣要錢,倘若家中還有老人、病人、上學的孩子,生活的艱難可想而知,多出來的幾十元能起多大作用也真的讓人懷疑。 此外,目前聯(lián)動機制所針對的主要是低保戶,數量有限。和住房保障體系中“夾心層”類似,收入分配體系中也存著一個“臨界層”。大量的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既不像中高收入人群那樣對物價的上漲具有較強抵抗力,又不屬于低保所涵蓋的范疇。物價一旦出現連漲,其生活所受的影響立刻會成倍放大。 因此,在通脹的大背景下,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不受影響,更積極的做法恐怕是,讓有勞動能力的人盡可能實現就業(yè),并讓就業(yè)人員的工資水平跟上物價上漲的步伐。 前三季度的統(tǒng)計數據顯示,城鎮(zhèn)居民工資性收入人均同比增長11.9%,遠比CPI“跑”得快。但為何許多人的感受恰恰相反?“張家有財一千萬,九個鄰居窮光蛋,平均起來算一算,家家都是張百萬”——老百姓中流傳的這句話,形象地點出了“平均數”的局限性,也道出了大量低工資勞動力對“工資漲得快一些”的盼望。 市場經濟條件下,工資作為勞動力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政府不宜直接決定個體工資水平。但是,工資也有起碼的保障線,那就是最低工資標準,這個保障性標準是政府應該也可以去干預的。去年我國有30個省區(qū)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今年前9個月又有21個省區(qū)市上調該標準。如果比照《最低工資規(guī)定》“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這樣的頻率已經到位。但在今年物價上漲較快、持續(xù)時間較長的情形下,最低工資調整的頻率是不是還能更快些、幅度還能更大些?畢竟,對比最低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即使是最新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水平,我國多數地區(qū)仍達不到國際上通行的占社會平均工資“40%—60%”的標準。 “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lián)動機制,讓人們感受到政府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的決心。人們還希望,國家能在更大范圍內考慮建立類似的直接或間接的調整機制,不讓物價上漲降低普通百姓的生活水準,使“十二五”規(guī)劃“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fā)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目標盡早成為百姓身邊可見可感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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