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處境是:和則兩利,蘋果繼續(xù)使用iPad品牌,唯冠收一筆轉讓費。不和則蘋果可以轉身,而唯冠的債權人將兩手空空。
2月14日晚,亞馬遜中國應蘋果公司要求,將iPad產(chǎn)品從網(wǎng)站下架并暫停銷售。蘋果公司同時就iPad商標案發(fā)表聲明:“多年前已經(jīng)購買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xié)議。”上述舉動表明,蘋果公司將繼續(xù)在與唯冠博弈iPad商標中保持強硬的立場,甚至有訴訟敗訴后停止銷售產(chǎn)品的暗示。為何蘋果公司仍如此強硬?作為旁觀者,筆者認為有以下理由。
首先,道義上,唯冠方并不比蘋果公司占優(yōu)。雙方iPad商標轉讓合同爭議的核心是簽訂主體不對,簽署合同的不是商標權人深圳唯冠,而是其關聯(lián)公司臺灣唯冠,但考慮到本合同是一個全球性的合同,涉及十幾個國家,唯冠在其他國家都履行了合同,把商標轉讓給了蘋果公司,只有在中國大陸,因商標持有人深圳唯冠瀕臨破產(chǎn),被債權人牽制,才使合同的執(zhí)行發(fā)生了問題?梢姡D讓合同白紙黑字已簽好并付款,現(xiàn)在是唯冠方毀約,蘋果公司不理虧。
至于外界所傳,蘋果不是直接和唯冠簽的合同,而是通過英國“白手套”公司簽約,涉嫌欺詐,筆者認為是對商業(yè)慣例的誤讀。從來大公司要收購商標、域名之類的知識產(chǎn)權,都是通過代理出面。因商標、域名之類的資產(chǎn),雖然本身有一定價值,但只有背后有美譽度的產(chǎn)品或服務支撐,價值才會大幅增長,如果大公司自己出面買,肯定會遭遇坐地起價,所以通過“白手套”買更能反映其本身價值,也更符合經(jīng)濟規(guī)律。
其次,蘋果公司實力較強,唯冠公司律師所制定的打擊策略幾乎涵蓋了所有可能打擊的渠道,但這些措施蘋果公司承受得起,再加上其下一代iPad產(chǎn)品即將上市,即便訴訟敗訴也有回轉余地。下面我們就逐一進行分析:
一、海關進出口投訴。
據(jù)報道,唯冠已向中國海關進行了行政投訴,要求禁止侵犯其商標權的蘋果公司的iPad進出口。但iPad基本都是在中國保稅區(qū)裝配制造的,海外iPad商標權在蘋果公司手里,境外銷售不侵權。同時其制造商富士康在中國大陸雇傭了上百萬勞動力,蘋果又是其屈指可數(shù)的大客戶,禁止蘋果進出口,將影響上百萬人就業(yè)。涉及上述兩個因素,海關禁止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二、商標轉讓合同訴訟。
雖然蘋果公司已經(jīng)在iPad商標轉讓合同案輸?shù)袅艘粚,二審翻案可能性也不高。但其最壞的結果就是拿不到商標,然后對iPad產(chǎn)品改名?紤]到下一代iPad產(chǎn)品下月可能發(fā)布,這個機會使蘋果公司的改名可以是全球性的,也可以是只在中國。如果新產(chǎn)品以新品牌命名,對蘋果公司的用戶而言,也不會影響其購買。因此,產(chǎn)品改名,蘋果不怕。
反觀唯冠,iPad商標是這家負債累累、瀕臨倒閉企業(yè)的唯一有價值資產(chǎn),如果蘋果放棄這個名稱,該品牌幾乎就沒有價值。因為,品牌真正的價值是其背后的產(chǎn)品及服務的美譽度,如果公認的提供者推出了新品牌,老品牌的價值就會被抽空。
三、商標民事侵權訴訟和商標侵權行政投訴。
唯冠公司在上海起訴了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同時向全國多地工商機關投訴蘋果公司。這兩項舉措里殺傷力較大的是行政投訴,意味著全國工商部門可對蘋果公司進行罰款。但前文已述,蘋果商標轉讓一事并非惡意侵權,從處罰和侵權賠償計算的合理性上看,罰款和賠償不會是個“天價”,同時蘋果也可以對此進行行政訴訟。而且工商部門有“一事不再罰”的規(guī)定,因此,如果蘋果所在地工商局對其進行了罰款,其他地方的工商部門理論上不能繼續(xù)罰款,最多處罰蘋果的經(jīng)銷商。況且蘋果公司也可以在繳納罰款后起訴臺灣唯冠,要求其承擔責任。
歸納一下,蘋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處境是:和則兩利,蘋果繼續(xù)使用iPad品牌,唯冠收一筆轉讓費。不和則蘋果可以轉身,而唯冠的債權人將兩手空空。所以,蘋果公司有強硬的底氣,他們既可以做好更名的預案,也可以等著最后和唯冠談一個轉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