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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作者:管培利 來源:經(jīng)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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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國家工商總局在3月份下發(fā)的《2012年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食品經(jīng)營者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在經(jīng)營場所設立專區(qū)或專柜,并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設立專區(qū)或專柜,將一般食品和將要過保質期的食品區(qū)分開來,可以讓消費者更方便快捷、更明白地選購食品,值得鼓勵和提倡。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部分商家還是存在一些需要改正的問題。 近日就有媒體報道,有些超市雖然設立了“臨期食品”專柜,并標注了“特惠”字樣,但卻將一些臨近保質期但并無價格優(yōu)惠的食品混進專柜內(nèi)“撈金”。也就是說,臨期專柜上的部分食品雖然打著“臨期”、“優(yōu)惠”的幌子,但卻僅僅符合了“臨期”而并無優(yōu)惠,再加上大多數(shù)消費者并不會特意拿著這些“臨期食品”到其他正常食品柜臺去對照商品價格等信息,不知不覺中利益就受到了侵害。 這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打折促銷食品,包括“臨期食品”專柜上的食品時要多留意,食品到底還有多長時間過保質期,優(yōu)惠、特惠食品是否真正有折扣。對于商家,設立“臨期食品”專柜讓消費變得更加便捷、透明,本意也是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所以千萬不能跟消費者耍心眼、玩手段,打著“特惠”的幌子賺昧心錢。商家在“臨期食品”專柜上要把食品的相關信息都盡可能地標示清楚,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監(jiān)管部門也要加強對掛羊頭賣狗肉行為的監(jiān)督查處力度,讓法律法規(guī)落到實處,為消費者營造更加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 商家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打折,既讓消費者得到了實惠又減少了自己的潛在損失,但要是商家把自己的誠信也打了折,那最終傷害的還是商家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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