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銀行信貸緊縮、貸款門檻限制的原因,一些急需資金的人開始向投資管理公司尋求貸款幫助,有的甚至向私人放貸者求助,孰料被精于此道的詐騙分子鉆了空子,最后不僅貸款沒有全部拿到手,有的甚至連房子也被偷偷賣了。
日前,浦東新區(qū)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大詐騙案,4名被告人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騙走了多名貸款者的財產和房屋。
【案件經過】
1977年出生的上海人王某和其女友卜某,兩人因為經常吸毒而廝混在一起,在經濟上也頗為拮據(jù)。一天,卜某在業(yè)務上認識了養(yǎng)豬專業(yè)戶顧先生,顧因買飼料急需借款100萬元,并愿意用他妹妹位于浦東南路上的一套房子作為抵押。
得知這個消息,王某找到經常一起打游戲機的玩伴薛某,通過薛某介紹找來“槍手”蔡某,偽裝成有錢的出資老板。
2010年12月31日,蔡某被卜某等人帶至公證處,與顧先生碰了頭,并談好由蔡某借給顧80萬元,利息每月為借款總額的2%,借款期限為3個月。隨后,蔡某便以出資人的身份與顧先生妹妹一家三口簽訂了委托公證,公證辦好之后,卜某拿到了房子的產權證。
半個月后,在王某的指揮下,蔡某以房東委托人的身份將房子以225萬元的價格賣掉,并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xù)。為避免顧先生產生懷疑,王某立即安排蔡某將50萬元的現(xiàn)金“借”給了顧先生。得逞之后,顧先生再也聯(lián)系不到他們。
與此同時,王某和卜某還謀劃著另一起騙錢的勾當。
51歲的袁先生因有債務纏身,想用兩套房子做抵押借點錢還債,剩下來的再用來做生意。得知袁先生有一筆12萬元的債務急等著還,卜某為取得其信任,先拿出了12萬元給袁先生還債。
同時,二人幫袁先生找到了出資人阿喜,袁先生以房產抵押方式從阿喜處成功借得90萬元,卜某便趁機向袁先生借錢,“反正你現(xiàn)在也不急著還錢了,不如先借我點錢調個頭寸,我會幫你把借款的利息付掉的!彪S后,袁先生竟將59萬元轉給卜某。卜某拿到錢后,便消聲匿跡了。
【法院判決】
2011年6月,王某等4名案犯陸續(xù)被公安人員抓獲。
浦東新區(qū)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卜某、薛某、蔡某四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與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王某、卜某在為袁先生辦理借款過程中,騙取袁先生錢款,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卜某應予兩罪并罰。
對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卜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3萬元;被告人薛某、蔡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