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會同省物價局聯合發(fā)文,要求各城市分區(qū)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將商品房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將各區(qū)域住房銷售價格區(qū)間在媒體上公布。(《新京報》10月22日) 此前公眾與媒體一再吁求物價部門公布樓盤成本清單,雖經千呼萬喚,至今未能走進現實。如今陜西省要求商品房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公布樓盤成本清單恐怕是一道繞不開的“坎”。 公布商品房利潤率或樓盤成本清單,一是有利于防止房產商提升房價以賺取暴利;二是讓百姓購房明明白白;三是可以消除購房者顧慮,不再持幣觀望。上述舉措似乎能打破樓市僵局,但在筆者看來,“商品房利潤率限10%”只不過看上去很美而已。 首先,抑制房價畸高,房產商身上要“流淌道德的血液”,政府也不能再倚重“土地財政”。房價畸高,百姓買不起房,這與房產商的暴利有關,也與政府地價高、稅收高不無關系。“地王”頻現,一套房子經過立項、建設、配套、銷售諸環(huán)節(jié)后,多達62項稅費,樓價如何能不高? 其次,某個區(qū)域的樓盤成本算得清嗎?房產開發(fā)一直被曝藏污納垢,曾不斷有業(yè)內人士爆料稱:“企業(yè)拿地沒有一個不行賄”,樓盤開發(fā)利潤竟有40%被土地規(guī)劃、測量、招投標等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這些說法或數據可能不很精確,但起碼說明,房價里不僅有虛高的水分,還有因腐敗而增加的成本,而這些是難以計算的,因此10%的商品房合理利潤率又如何保真? 其三,現在是市場經濟,樓盤成本多少屬于“商業(yè)秘密”,樓價高低要依據建設成本,還要依據市場供求關系,行政部門直接插手干涉房價和企業(yè)利潤,是否合適? 筆者并不是說政府應該對畸高房價毫無作為。要抑制房價,一靠地方政府抑制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在降地價、減稅費上有所作為;二是通過宏觀調控手段,如“限購令”等政策措施,防止熱錢涌入“炒房”、“囤房”;三應學習日本、新加坡等國以及香港地區(qū)的做法,大力發(fā)展“公租房”,由政府負責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以此作為抑制房價上漲的重要杠桿。比如,法國所有市鎮(zhèn)必須保證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新加坡87%的居民入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屋;在日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約占住房總量的13%;在香港地區(qū),大約三分之一人口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 抑制房價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沒有一劍封喉的絕招,唯有秉承一心為公的執(zhí)政理念,多措并舉、腳踏實地為百姓做實事、做好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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