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條關于耐克公司受罰的新聞在眾多媒體上流傳,其中以訛傳訛的解讀看著讓人著急,不吐不快。 新聞說,耐克公司的一款高端籃球鞋,在國內的售價竟比國外高出500多元,這款鞋的賣點之一是足跟和前掌的雙氣墊,但中國消費者買到的是只有一個氣墊的產品。10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向耐克公司開出487萬元的罰單。眾多媒體在報道這一事件時,均表述為:這是中國工商部門針對企業(yè)“雙重價格標準”開出的首張罰單,預示著中國要對雙重價格標準說“不”。11月2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列舉了許多洋品牌的中外雙重價格,比如星巴克咖啡在國內的售價比國外高出75%,比如同一款進口汽車在中國市場的售價比美、日、歐市場高出兩三倍。 眾多洋品牌在國內的售價遠高于國外,消費者當然感到氣憤,認為這是洋品牌歧視中國消費者,因此紛紛為工商部門開出的罰單叫好。但是,請讓我們冷靜下來,回歸常識:同一種商品,在不同地方售價不同,難道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嗎?比如上海生產的某種產品,在北京的售價高于上海,當然是正常的,因為北京的售價中包含著運輸成本;再比如,某個企業(yè)為了開拓市場,在某地低價出售某種商品,這同樣是正常的。實際上,絕大多數商品在不同地方乃至不同商店的售價,都會有所差別,都存在雙重、多重價格標準,難道這些商家都要挨罰嗎? 進一步回歸常識:市場經濟之下,除了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其他商品的定價權都在商家手里,準確地說是由市場決定的,隨行就市,政府部門無權干涉。耐克鞋、星巴克咖啡都是競爭性商品,并且沒有構成市場壟斷,不管售價如何,賣方與買方都是“愿打愿挨”的關系。 那么,北京市工商局為何開出這張罰單呢?原因很簡單,因為耐克欺詐消費者——耐克在宣傳時謊稱這款鞋的足跟和前掌有雙氣墊,實際上只有一個氣墊,這種欺詐行為違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當然應予以處罰。也就是說,耐克受罰并不是因為雙重價格標準,極而言之,如果耐克在宣傳時明確告知消費者這款鞋只有一個氣墊,哪怕其售價比國外兩個氣墊的鞋還高,工商部門也不能處罰,因為找不到法律依據。 所以,別再以訛傳訛地說耐克因為價格雙重標準受罰了,更不要以訛傳訛地說中國要對雙重價格標準說“不”,這不符合常識,不符合法律,誤導消費者,而且會給中國的工商部門抹黑,似乎他們不依法辦事,干涉市場主體的定價權,胡亂開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眾多洋品牌在國內的售價遠高于國外,固然不能排除他們歧視中國消費者或采取的營銷策略不同,但是,個中最主要的原因其實在于中外稅收差異。舉例來說,進口汽車在國內的售價畸高,是因為汽車進口到岸綜合稅率高達47.7%至143.7%,有些汽車進口到中國,在經銷商還沒有銷售之前,其成本已經翻了一番以上。其他進口商品也大致如此,商務部門的調查顯示,進口手表、箱包、服裝、酒類、電子產品的國內外差價都很明顯。這種雙重價格標準主要是過高稅收造成的,近年來國人蜂擁到海外購物,原因正在于此。 所以,別把怨氣都撒到洋品牌身上,洋品牌雙重價格標準即使與歧視中國消費者有關,也關系并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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