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一
2011年4月30日中午12時許,我診所內(nèi)的座機接到一個號碼1901202的電話,對方是一個女的,自稱是中國電信的。這女的說出我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并說我名下有部號碼為02982869388的座機,今年2月19日在西安市三橋營業(yè)廳辦理的,現(xiàn)欠費人民幣2526元。
我否認(rèn)后,這女的說可能是我的個人信息被別人盜用了,她幫我聯(lián)系西安市公安局進行核實,后就掛斷電話了。大概10分鐘后,一個號碼為190852213的電話打到我的座機上,自稱叫陳軍,是西安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
我向陳軍說了我的情況后,陳軍說以我的名字辦的電話欠費的原因是一直打國際長途,并說我名下還有1張招商銀行卡,涉嫌洗錢犯罪,涉案金額268萬元。
我否認(rèn)后,陳軍說他開始辦案,要對我們之間的談話進行全程錄音,并問了我的個人信息、手機號碼,在談話時不讓第三人在場。后陳軍又用號碼000190886203的電話打到我的手機上,說要查我全部的銀行賬戶,如果牽扯到洗錢就要全部沒收。
我聽了后很緊張,就把我在工商銀行的兩個賬戶都告訴了陳軍,其中一個賬戶中有人民幣50000元,另一個有人民幣5000元,還有一個工商銀行的電子銀行卡上面有人民幣200元。
陳軍就讓我將除了電子銀行卡外的賬戶中的錢匯到銀監(jiān)會黃主任指定的賬戶中,核查是否合法。后我在一個自稱是銀監(jiān)會黃主任的電話指揮下,在銀行柜臺將我其中一個存折上的50000元、另一個存折上的5000元匯到黃主任指定的戶名彭珍、卡號6222021901009067024的賬戶中。
在這期間,對方一直不讓我掛電話。匯完款后我發(fā)現(xiàn)被騙了,趕緊報警。
自述二
2011年5月9日12時45分許,我家中的座機接到一個語音電話,說我有一張通州法院的傳票,要我當(dāng)天下午16時前到庭,否則強制執(zhí)行,如有疑問請按“9”。
我按了“9”,接聽電話的是個女的,自稱是通州法院的工作人員,問我有什么事情,我說想問問通州法院傳票的事情,對方要了我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說幫我查一下。
她說是有一張傳票,并說了傳票號,說我2011年1月24日在通州工商銀行辦的1張信用卡透支了15000元,我說沒有這回事。對方說我的個人信息可能被冒用了,讓我報案,并說幫我報案。
這時接電話的是個男的,自稱是通州公安分局的劉斌,我就把通州法院傳票的事情對他說了一下,對方要了我的個人信息說幫我查一下。一會兒對方說我不僅銀行卡透支,在我的名下還有一張銀行卡涉嫌毒品洗錢案,主犯陳大華已經(jīng)被抓,他交代的罪行都與我有關(guān)。
我說不認(rèn)識這個人,也跟這件案件沒有關(guān)系,對方說為了洗清我的嫌疑要對我的全部財產(chǎn)進行凍結(jié)審查,凍結(jié)時間是18個月。我說這樣會影響我的正常生活,對方說和檢察長說一下我的情況,也讓我跟檢察長好好說說。
接著電話轉(zhuǎn)了過去,接聽電話的是個男的,自稱是通州檢察院的檢察長叫馮玉躍,說知道了我的情況,為了盡快洗清我的嫌疑,要我配合他們的工作。對方要我把全部財產(chǎn)匯到他指定的賬號上進行保全審查,查清以后我的財產(chǎn)就可以使用了。
隨后對方告訴我工商銀行的賬號6222020200084292446,戶名是馮玉躍,并問我有沒有手機。我說沒有,對方讓我馬上到銀行去辦理,家中的座機電話不許掛,也不許對任何人說這個案子的事情。
隨后我在當(dāng)天下午向?qū)Ψ教峁┑馁~號中以轉(zhuǎn)賬的方式匯了14.4萬元。回到家后,對方的電話已經(jīng)掛了,我發(fā)覺被騙了,就到派出所報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