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土地財政 地方政府靠什么償債
2013-06-14   作者:仇智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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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鋪攤子,搶上馬,相較于2010年,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進一步加重。
  近日審計署發(fā)布的審計報告顯示,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188.95%,如果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有13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最高的達60.15%。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超過半數地方政府指望賣地還錢,在36個地區(qū)中,有4個省、17個省會城市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7746.97億元,占這些地區(qū)債務余額的54.64%。
  另據報道,某市市長就4萬億地方債問題給出了擲地有聲的答案,賣地解決。
  當前,中國各地方政府的發(fā)展模式就是,這邊通過借債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發(fā)展,而那邊,則通過賣地取得財政收入作為還債來源。“賣地還債”已經成為常態(tài)。
  這樣的發(fā)展模式,關鍵就是要房價節(jié)節(jié)攀升,房地產市場“興旺繁榮”,才能推動土地市場持續(xù)走熱。大部分地方政府對于土地市場仍抱樂觀預期。
  不過,在“國五條”及細則的調控下,房地產市場熱度大減,土地財政也難以為繼。
  國家統計局6月9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房地產開發(fā)景氣指數進一步下滑至97.26點,比上月回落0.09點。數據還顯示,今年1-5月份,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購置面積11756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3.1%,降幅比1-4月份擴大4.5個百分點。
  地方政府應該放棄通過賣地解決債務的希望。不過,如果離開土地財政,地方政府依靠什么償還債務?
  財政部和銀監(jiān)會此前表示,除財政收入外,中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增強償債能力。有專家建議,地方政府可以出售其所掌握的其他營利性地方國有資產來償債。
  有分析顯示,不考慮土地出讓金,地方國有企業(yè)資產近20萬億元。僅僅將地方國有企業(yè)資產轉讓,就足以清償地方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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