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建樓堂館所要復歸行政倫理
2013-07-25   作者:熊志  來源: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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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明確提出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同時黨政機關須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比對辦公用房規(guī)模,超標須騰退,并于9月30日之前上報騰退結果。
  十八大以來,從“八項規(guī)定”到“四風建設”,國家層面屢次在整頓“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上出重拳。單單在樓堂館所的整飭上,四個月內中央就三次重申禁令;而前日習近平視察武漢時,亦提出“為老百姓服務的場所、便民利民的場所搞得好一點,我看著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麗,我看著不舒服”。這些舉措,展現(xiàn)出廉政建設的決心。
  中央頻出禁令,以狠剎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之風,要兌現(xiàn)“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承諾,治理決心必須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執(zhí)行力。中央在樓堂館所上政令頻出,是整飭決心的昭示,同時也意味著根治之難。從禁令下達后各地偶有曝光的一些案例來看,政令紅線還沒有成為一條高壓線。
  一直以來,有關樓堂館所的禁令不少。有媒體統(tǒng)計,自1988年首個“限建令”以來,僅國家層面發(fā)布的管理文件,已多達11個,遑論地方性文件法規(guī)。從內容上看,1999年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更將辦公用房面積標準細化到了具體行政級別。按理說要禁令有禁令,要標準有標準,奢華之風能夠剎車。現(xiàn)實卻不容樂觀,一方面,有些地區(qū)甚至是貧困地區(qū)依舊敢頂風而上;另一方面,違建風的形式、手法在翻新,不少樓堂館所打著“學院”“中心”“遷建”的名義立起來。
  這次出臺《通知》進一步細化禁令范圍,明確擴建、遷建、已開工未建等,都不構成樓堂館所的建設理由,同時嚴格審批,這是對現(xiàn)實的及時回應。而在此之外,還要意識到樓堂館所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行政倫理問題。違建樓堂館所,可以說是顯性的腐敗,一些地方黨政機關,敢于無視公眾監(jiān)督,堂而皇之建館所,除了財政收支不透明,核心還是黨政機關的行政倫理扭曲異化。只有行政行為缺少監(jiān)督和制衡時,奢華大氣的樓堂館所才可能有恃無恐地豎立起來?梢哉f,包括停建樓堂館所在內的廉政建設,主要還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壓力在推動,民眾在監(jiān)督和決策上的話語權,仍有待提高。
  政府如果迷戀于奢華之風,投向民生的有限財政,只可能縮減。因此,樹立黨政機關對樓堂館所建設紅線的敬畏很有必要。這種敬畏,不該僅僅源于上級政令。地方黨政機關若只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治理壓力而停建館所,那只能說明官位上級賦予,對禁令的恪守往往是唯上的結果,談不上行政倫理的真正扭轉。
  有必要強調的是,禁止新建樓堂館所,是為轉作風、接地氣,為民生領域節(jié)省資金,但本質上還是要落腳到行政倫理的復歸上,讓政府行為合民心、得民心,從而確立起政府公信。政府行政倫理的復歸,可以說既是遏制奢華之風的手段,也是目的。假如政府在對民生領域的公共投資、在對民眾公共決策參與權等問題上,展示出了敬畏民心的優(yōu)秀的行政倫理,那么就算政府辦公場所建得漂亮些,恐怕質疑和抵觸也不會如此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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