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伊始,階梯水價制度在全國開始加速推行。國家發(fā)改委網(wǎng)站1月3日發(fā)布消息稱,發(fā)改委、住建部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zhèn)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zhèn)也要積極推進。 一直以來,我國長期對水、電、油、氣等基礎資源產(chǎn)品實施計劃性低價格。然而隨著經(jīng)濟社會高速發(fā)展,水資源日益緊缺,各地普遍“廉價水”現(xiàn)狀與當下國情嚴重不適應。于是在2015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階梯水價——中國新一輪資源品價格改革由水價開始拉開帷幕。 階梯水價應該是大勢所趨,它之所以成為目前國際通用的水價征收方式,源于其具有兩大特色:一方面,階梯水價制度所具有的引導節(jié)約用水作用,也已被一些先行先試的城市證實。 另一方面,價梯水價能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南京市實行三級階梯水價已有多年,據(jù)統(tǒng)計,2011年該市抄表到戶的自來水用戶中,近96%用戶執(zhí)行的是第一階梯價格,也就是說這些居民的水費沒有受到影響。就算是在上海,在施行階梯水價之后,85%的用戶每月增加的開支不超12元。 不過,面對水、電、油、氣等基礎資源產(chǎn)品價格的年年上漲,反對乃至咒罵之聲占了不小的比重,因為面對什么都在漲價,而唯獨工資不漲的大環(huán)境下,涉及民生方面的價格調整,略有風吹草動就會引發(fā)巨大的爭議。 這說明公眾對價格的敏感度極高。另外,也暴露了當前價格調整機制的重大缺陷。例如,雖然也有聽證制度,但逢聽必漲已成定局,隨后的說明也遠遠無法打消公眾的懷疑,在此情況下,哪怕再怎么合理的漲價也失去了正當性。所以筆者認為,在對價梯水價進行調整之時相關部門應該做好三個步驟: 首先,既然公眾對基礎資源產(chǎn)品價格如此敏感,那么調價聽證會就應該透明公開,在每一輪水價調整中,水廠應該厘清成本,讓民眾知道為什么要調價,這次調價成本上升在哪兒,而唯有做到明明白白,民眾對基礎資源產(chǎn)品漲價怨氣就會消彌許多。 再者,水價上漲,質量和維護承諾也要跟上。與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水質仍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自來水離直飲水的標準仍相差甚遠。另外,在自來水供水時的損漏方面,不少城市自來水供水損漏率高達20%,而一些發(fā)達國家供水損漏率可以降到3%左右。筆者認為,水價上漲聽證會在聽取各方對水價意見的同時,水廠也要做出相應的承諾,責任與義務必須配套。 最后,建議拉開工業(yè)用水和居民用水的價差。資料顯示,居民用水占城市總用水量的40%左右,工商業(yè)用水占60%。顯然居民用水并非水資源消耗的主體,也不該成為水價上漲的主要承擔者。筆者建議將工商業(yè)用水和居民用水上漲價格拉開一些,不僅符合“多用多付費”的原因,而且居民負擔也將大幅降低。 “階梯價格”固然是改革突破的有效手段,但絕不可以成為“階梯漲價”的理由。所以,必須科學透明地制定階梯調價方案,做到公開透明、即使?jié)q價也要有理有據(jù),向公眾攤開賬本,講清道理,依法聽證,著力提高產(chǎn)品質量。而唯有這樣的“階梯式價格”改革,才能對中國資源價格改革的大戰(zhàn)略發(fā)展起到破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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