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過的《河北省電力條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電力建設和發(fā)展清潔能源……(《法制日報》) 電力等能源壟斷行業(yè)向來為社會資本眼紅,推動社會資本進入金融、能源、鐵路等領域的改革“傳言”,總是讓不少社會資本心潮澎湃。盡管利好政策使專家和社會資本興奮不已,政策和法律允許(或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電力行業(yè),但社會資本還面臨著玻璃門,多重壁壘仍使社會資本不敢品嘗誘人的蛋糕。 首先,對于社會資本而言,最關心的是能否賺錢。從國家電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體框架看,錢景看好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抽水蓄能電站都不在開放名單之列。而國家電網的核心業(yè)務仍然控制在國家電網的“手里”,作為全國一盤棋中的一枚棋子,河北省的地方立法究竟能給社會資本分多少羹,仍值得繼續(xù)觀察。 其次,社會資本投資電力建設盈利模式不明,利益基本沒有保障。其實,社會資本在多年前就已低調的進入電力領域,但時至今日,盈利者甚少。同時,社會資本在與壟斷電企博弈中,始終弱勢。其中,有多個“慘案”值得回味。 第三,社會資本無力撬動電力壟斷所形成的壁壘。盡管對于打破部分行業(yè)國資壟斷的現(xiàn)狀,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明確表態(tài),“國有資本繼續(xù)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yè),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jiān)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jù)不同行業(yè)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yè)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钡,像電力等壟斷央企的阻力不會因為國家的政策性指示或地方立法而煙消云散。相反,還會拼命地維護既得利益。同時,社會資本的幾個億與“電老虎”一年幾千個億、幾萬個億相比只是滄海一粟,投進去就被毫不留情地淹沒在巨大的資本存量和增量中,即使組建合資公司,也根本沒有參與決策的可能性?梢哉f,在缺乏利益保障措施的前提下,無法獲得話語權的社會資本可能就是個“提款機”。 其實,社會資本能否在電力等壟斷領域站穩(wěn)腳跟,一方面取決于社會資本自身的實力,另一方面,起關鍵決定性作用的是國家和地方政府層面的改革政策以及有關部門產業(yè)政策是否得到落實。換言之,倘若社會資本要在電力行業(yè)取得經濟效益,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而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核心又是產權多元化。對電力等壟斷企業(yè)來說,一是要加快市場化步伐,破除歧視性門檻。二是要建立起保障投資人利益及話語權的機制,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合理收益。只有社會資本能夠獲得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機會,電力等壟斷領域與產業(yè)鏈各環(huán)節(jié)之間完全“市場化”,社會資本才有望從中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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