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近日,中國國際經(jīng)濟交流中心某負責人表示,建一個科研樓,前前后后要蓋200多個章,這令他很費解。國家發(fā)改委原副主任張曉強對此也很不解,因為從縣級發(fā)改局到國家發(fā)改委也只有4級審批部門,按每級審批各4個環(huán)節(jié),也就16個章,為什么需要200個章呢?
這200個公章雖然并未公示,公眾難以知曉到底有哪些部門在哪些環(huán)節(jié)設了卡、擋了道,但此類事件并非個案。海南省一名人大代表曾經(jīng)曬出一張“行政審批長征圖”,5頁的A3紙上蓋了百余個公章,最快歷時272個審批日;廣州市一政協(xié)委員也曾向中國政協(xié)文史館捐贈了一張“審批流程萬里長征圖”,詳列了一項投資項目從立項到驗收的漫長過程。
一枚公章,一項手續(xù),一道流程,歸根結(jié)底都體現(xiàn)著權力。行政審批的每一道關隘,都足以扼殺一個項目,澆滅一腔熱情,甚至可能誘發(fā)一次腐敗?梢哉f,簡政放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已毋庸置疑。但簡政放權可謂壯士斷腕,切割掉的是一些部門的權力和利益,中央層面的頂層設計真正擺到有關部門的面前,這些單位便又開始逡巡、猶豫,簡政放權的長遠規(guī)劃便遇到了現(xiàn)實的暗礁。
當前,簡政放權已成為各界共識,中央落實簡政放權的魄力空前。2014年,《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diào)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發(fā)布,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自去年5月至今,國務院已先后7次取消和下放了632項行政審批事項。然而正像上述所說,建一棟科研樓為何要蓋200個公章?這其中是否存在一些部門“亂伸手”的情況?對此,應當讓每一個項目的審批流程公開透明,便于公眾監(jiān)督,并對在審批中“上下其手”的部門進行追究。
面對“200個公章”的現(xiàn)實困境,即使一項項簡化流程,若干年后減少了五六十個公章,但這樣的審批流程依然漫長,公眾依然等不起,所以推動簡政放權還需要下一劑猛藥。政府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做一次全面的體檢,簡政放權也可以變過去的“減法”為“加法”,從一項一項刪減審批事項的方式,變?yōu)椤皬牧汩_始”,明確政府的行政邊界,計入一項項需要政府提供服務的事項,其余的便統(tǒng)一取消。
改革進入深水區(qū),一些政府部門抓在手中不愿放手的審批事項,往往都是含金量較高、涉及部門核心利益的權力,簡政放權的艱巨性便會陡增。然而,行百里者半九十,落實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往往是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公里。若要達到簡政放權的預定目標,就需要有關部門真正具備“壯士斷腕”的勇氣,敢于割舍部門的小團體利益,把權力讓渡于民,激活全社會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