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透明是推進個稅申報之良方
    2007-03-26    李季平    來源:現(xiàn)代快報
  再過幾天,法定范圍內的年收入12萬元個稅義務申報截止時間———3月31日就到了。這些日子,稅務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向尚未申報的納稅人“提醒”:或發(fā)布“公告”,或在CCTV黃金時間段的電視屏幕下方播放滾動字幕,新聞媒體更是進行了集中報道。
  我看了這樣的“提醒”和相關消息后,頓時覺得失去了作為一個義務納稅人應有的光榮感、自豪感,而平添了一種壓抑和郁悶:無論怎么看,官方的那種居高臨下的“公告”、那種不停播放的“距主動申報截止時間還有幾天”的倒計時“提醒”、還有新聞報道中每每必有的“超過時限”如不申報,就會被依法罰款、追究刑事責任云云,好像所針對的不是為國聚財?shù)募{稅人,反而好像是對待“犯罪分子”那樣的陣勢,就差一句“坦白從寬”了。
  為什么會是這樣?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稅務部門沒有把自己擺放到為納稅人服務的位置上,很少從納稅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說句實在話,對于每一個納稅人來說,天氣刮風下雨也許不清楚,但是自己的腰包里一年收入了多少錢,恐怕自己最清楚?蔀槭裁措x截止時間只有很短幾天了,全國主動申報者只有80萬人?而據(jù)《人民日報》3月23日的報道,到2006年底,全國稅務部門已對2000多萬個稅所得稅納稅人建立了納稅檔案?梢哉f,這其中年收入達到12萬元的不知道要比80萬人多幾倍?赡壳暗默F(xiàn)狀是,主動申報數(shù)量與稅務部門掌握的、預期的目標差距比較大。我認為,這里的主要原因是比較和觀望心理,這種心理有系統(tǒng)性,如應申報人相互之間、申報人所在的單位與單位之間、行業(yè)與行業(yè)之間等。要使應申報者消除僥幸、不在暗中互相比較,我感到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公開和透明。
  首先是在單位內部將納稅申報的信息公開。因為同一個單位,分配政策基本一致,哪些人、哪些崗位、哪些職務,年收入能夠達到12萬元,大家心里都明白。一旦公開,就非常有說服力:同樣的情況,人家主動申報了,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主動申報?反而,如果同樣情況,別人不去主動申報,我為什么要主動申報呢?這一層面是最基礎的,申報信息的公開透明對申報者的態(tài)度影響最大。
  第二個層次是在行業(yè)內部。除了大家公認的娛樂、體育明星以外,我國年收入能夠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多集中在石油、電力、電信、金融、保險、高校等壟斷程度比較高的行業(yè)。國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孫鋼,今年2月5日在接受《經(jīng)濟觀察報》采訪時稱:像中石油這樣的行業(yè),職工中三分之一以上年收入都超過12萬元。中石油如此,那么,其他類似高度壟斷的行業(yè)呢?如中石化、如媒體曾熱炒的“連一個抄表工年收入都高達10萬元”的電力行業(yè),等,這些行業(yè)年收入達到12萬元的比例有多少?而實際主動申報的又有多少?這些數(shù)據(jù)信息的詳細情況,如果稅務部門能夠在其行業(yè)系統(tǒng)內公開,毫無疑問,會促使整個系統(tǒng)的主動申報工作。
  第三個層次的公開,是對所有公眾的。如果我們稅務部門能夠在對外報道全國主動申報數(shù)量的同時,把相關行業(yè)、娛樂界、體育界、政府機關的詳細信息公開,也非常有利于行業(yè)之間的相互比較和監(jiān)督,還有利于群眾舉報。而像目前這樣,僅公布主動申報者集中于沿海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或某個行業(yè),離信息透明還有一定距離。
  對于法律的處罰規(guī)定,相關部門也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細則:比如,同樣是應報未報超過期限的,什么情況下處罰2000元以下,什么情況屬于“情節(jié)嚴重”,要罰款10000元,怎樣的情況就構成偷稅,需承擔法律責任?等等。這些細節(jié),也許稅務機關有操作依據(jù),但如果公開了,就很容易使那些心存僥幸者“對號入座”,有利于從政策上促使其主動申報,同樣有利于社會的監(jiān)督。
  事實一再證明,我們有的工作為什么感到有一定難度?其實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于程序、政策、相關環(huán)節(jié)的不公開、不透明。而一旦公開了、透明了,難度就小多了。個稅申報也是這樣的道理,我們不妨實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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