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征收燃油消費稅用意何在
    2008-02-21    作者:許斌    來源:東方早報

  日前看到報道稱:中國宣布對燃油全額征收消費稅,調整后稅率將為之前制定稅率的3倍左右,稅負調整追溯至今年1月1日。新聞中分析:這一舉動屬于政府自2006年開始實施的一系列財稅政策的一部分,這些政策旨在抑制資源密集型行業(yè)并促進能源節(jié)約。

  這是一條無容辯駁的硬理由,特別是在能源形勢如此嚴峻的今天,盡管因此會不可避免地造成普通公眾生活成本上升。
  然而,也就是為了節(jié)約能源的需要,決定了要對于虛耗能源行為予以懲罰,同時要對于節(jié)約能源、有效利用能源產業(yè)予以扶助,是謂堵與疏結合。于是我們不能不質疑:為什么一些明顯具有節(jié)能減排作用的產業(yè)得不到有效扶助,并且遭遇極不公正的待遇。小排量汽車代表了行業(yè)未來,卻在許多城市被公然叫停,理由是莫名其妙的影響市容;電動自行車被多數公眾接受了,這一個行業(yè),本應該有光明的未來,然而,也于遍及全國的輿論反對聲中,在許多城市被強行禁止了;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城市,自行車道減少了。這樣的例子,還可以舉出很多很多,都一樣令人痛心。在現(xiàn)實生活中,堵已成為生活常態(tài),成了一種權威、一把利刃,令人不堪其負。
  日前看電視新聞中說,關于即將實行的塑料袋收費制度,一個消費者說只有價格高到一定程度、令購買者心疼才能收到效果。另一消費者說:不能這樣,實行塑料袋收費制度只是為了引導所有消費者關注環(huán)境保護、致力于環(huán)境保護,而并非主要為了懲罰誰,誠哉斯言。與此類似,為節(jié)能減排產業(yè)提供方便,直接使投身于這些產業(yè)的企業(yè)與公眾因此受益的效果,遠遠比越來越嚴厲地對消耗高能源的企業(yè)與公眾施加懲罰好得多。
  不加選擇地圍堵、漫無邊際地強化懲罰力度令人起疑:這樣做,究竟是為了節(jié)約能源、有益于國計民生,還是要與民爭利、掏企業(yè)與公眾的荷包袋!例如在住房問題上,是永遠與增加稅費、增加炒房成本掛鉤的一系列調控措施有效,還是開發(fā)商與農村、農民合作開發(fā)出來的“小產權房”更能有效沖擊市場?空泛地說“小產權房”違規(guī)、不受法律保護,是不能服眾的。宣布對燃油全額征收消費稅,我們又一次看見了堵,必須承認堵得有道理,然而其前提是,還必須看見疏的措施的不斷強化。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核心,永遠不是一定要使得哪些人遭受最嚴厲的處罰,而應考慮如何令最多的人受益、如何令整個社會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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