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群體難從減稅中受益
    2008-02-29    吳睿鶇    來源:中國青年報

  由于2007-2008年度香港財政綜合盈余預計將達1156億港元,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27日在《2008-200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多項藏富于民的稅務寬免舉措,以協(xié)助低收入群體和增強香港的競爭力,其中包括寬減薪俸稅及利得稅等。不過,此前受到外界關注的減免股票交易印花稅并不在其列。(《上海證券報》2月28日)

  近來,國外以及香港地區(qū)減稅的消息,讓人驚羨。先是美國2月13日,布什簽字使參眾兩院通過的1680億刺激經(jīng)濟法案退稅法案正式生效,人人將享受300美元以上退稅額度。此前的2007年圣誕節(jié)前夕,美國俄勒岡州百姓也收到當?shù)卣某龅慕痤~不等的支票。該州規(guī)定,只要當年州政府稅收超過預期總額2%以上,州政府就應將部分稅款返還給納稅人。
  隨著國外和香港地區(qū)減稅政策的頻頻推出,國內不少專家和學者,都普遍建議我國也應借鑒國外先進做法,隆重啟動自己的減稅計劃。無論是現(xiàn)有國家財力,還是歷史發(fā)展背景,國家完全有實力“讓利于民”。
  筆者比較贊同國家推出減稅計劃。但是,筆者認為在現(xiàn)有國情和稅收制度下,減稅只能讓工薪階層以及高收入階層受益,而處于偏低收入群體(這個龐大的群體包括城鎮(zhèn)低收入者、農民工、農村廣大農民),得不到減稅“陽光”的普照。
  原因是,在我國現(xiàn)有稅收體制下,國家收入來源主要以增值稅、消費稅等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這意味著,全民納稅在中國事實上根本不存在,尤其在個稅方面。今年3月,個稅起征點由1600元變成2000元后,全國工薪階層70%沒有資格納稅。顯然,如果在國內實施退稅政策,只能補貼給那些收入相對豐厚,且具備納稅條件的強勢群體。譬如壟斷國企、外企金領和社會名流人士。
  與此同時,減稅也不能實現(xiàn)補貼低收入群體的愿景。不管是減個稅,還是近期公眾呼聲強烈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減征,受益的也是整個社會的少數(shù)。
  調節(jié)收入差距,有效縮小貧富不均是稅收的一項重要功能。但很明顯,假設我國照搬國外以及香港地區(qū)的減稅政策,注定實現(xiàn)不了幫助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的目的。當然,筆者這樣說,并非不同意國家啟動減稅計劃,而是覺得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指望減稅是靠不住的,必須采取其他的有效措施。
  譬如說,前些日子,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每人發(fā)1000元”的提案,聽起來有些荒誕不經(jīng),但是比起減稅來,要管用得多,因為這項政策陽光,能照到低收入群體的身上。其實,這些皆屬于二次分配范圍的建議,遠遠比不上初次分配頂用。所以,眼下最緊要的任務是,國家要加快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的進程,解決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體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過低問題,不僅使低收入階層的收入與經(jīng)濟同步增長,更與國家的財政收入同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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