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低物價中的稅負
    2008-03-25    梁發(fā)芾    來源:中國青年報

    今年兩會上,張茵等提交提案說,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過高,高收入人群稅負過重,建議修改稅制,降低稅負,引起爭論。3月20日,新民周刊刊發(fā)《多位經濟學家建議減稅或退稅》一文,表達了一些專家的看法。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的劉劍文教授說:“上調個稅起征點,就是減稅!倍鴱偷┐髮W經濟學院副院長韋森說,多數(shù)經濟學人把目光集中在個稅上,他呼吁要減輕中小企業(yè)的稅負。

    上調個稅起征點,就是減稅,但上調個稅并不能給全社會帶來收益。因此,我更傾向于韋森的觀點——如果要減稅,更應該降低商品稅稅率,進而減輕企業(yè)稅負,最終降低物價中的稅負。
    2007年,中國財政收入達到51304.03億元,其中,稅收收入45612.99億元,同比增長33.7%,稅收增加的幅度數(shù)倍于經濟增長的幅度。但45612.99億元稅收中,個稅僅為3186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7%。這兩組數(shù)字表明,在國家巨額稅收收入中,個稅所占比重很小。你就是把個稅統(tǒng)統(tǒng)取消,去年稅收總收入還在4.2萬億元以上。那么,這些稅是誰承擔的呢?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取消個稅人們就沒有稅負了?不是。
    中國人對于稅收的貢獻,主要不是通過個稅,而是通過其他稅種。比如,每個人都要消費,而消費品中含有種種稅收,稅收占商品價格的百分比,一般在兩位數(shù),每斤2元的食鹽中,就有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所以,我們真正負擔的稅收,是看不見的商品稅。因此,如果說減稅,則目光應該遠大一些,不要僅僅盯著個稅,而要盯住商品稅。
    在中國以商品稅為主的稅收結構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和關稅加起來占比重最大。財政部發(fā)表的《2007年財政收入增長結構分析》說,流轉稅(即商品稅)依然是我國的主體稅種。加上關稅,則商品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是57.4%。這些稅收都是從哪兒來的呢?
    都是從商品或服務的終端價格中抽取的。由于商品稅的隱蔽性,人們不大明白商品稅是可以轉嫁的。事實上,它雖然不是由消費者親自交給稅務局的,但這筆錢卻是通過售價由消費者承擔的。從《2007年財政收入增長結構分析》可以看到幾項商品稅大幅增長的原因。增值稅增長的原因之一是價格上漲;營業(yè)稅增加的原因,也包括房地產價格大幅上漲等因素。這清楚地表明,物價和房價的上漲,水漲船高帶來了稅收的增長,財政成為物價上漲的直接受益者。稅收和物價上漲一起,給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適當調節(jié)商品稅稅率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以商品稅為主的稅收增長遠遠大于經濟增長的速度,說明這些稅種的稅率設置一定是不科學的,不合理的,是偏高的。它造成政府與居民在對社會財富分配上的嚴重不公平,使得經濟發(fā)展的成果被財政吸收而不是由社會分享。連續(xù)多年稅收增長速度遠超經濟增長速度,就必須正視這種稅率的合理性,通過調低稅率來重新劃分居民與政府的收入分配比例。
    第二,下調商品稅稅率,就會減少企業(yè)尤其是中小企業(yè)的稅負,有利于增加企業(yè)員工的收入;而更根本的,因為稅率降低,必然使商品的稅負降低,有利于穩(wěn)定或降低物價。人人都要消費,所以,降低商品稅稅率,穩(wěn)定或降低物價,全社會尤其是低收入群體將受益。近來論者多以美國退稅來談論中國的減稅退稅。美國是以所得稅為主的國家,并不征收增值稅,尤其是人們的生活必需品不含商品稅。他們可以通過退還所得稅來降低人們的稅負;中國是一個以商品稅為主的國家,減免或退還所得稅只能使個別人受益,而降低商品稅稅率,則更為可取。
    第三,目前我國稅收結構極不合理,間接稅占比重太大而直接稅占比重太小。這種稅收結構并不符合社會公正的要求。稅收的一個基本原則是量能征稅,基本生活用品不應征稅。我國的商品稅對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用品都不加區(qū)別地征稅,這等于對低收入者征收累進稅而對高收入者實行累退稅。適當調低商品稅稅率,將會優(yōu)化稅收結構,增加稅收的公正性,體現(xiàn)量能征稅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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