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構建國際金融中心的四大“軟肋”
    2009-05-15    張 鑫    來源:上海證券報
    根據(jù)金融學理論以及各國實踐經驗,建設國際金融中心需要一些基礎條件。仔細分析,這些條件恰好是上海目前還不具備的,因而可喻為上海構建國際金融中心的“軟肋”。
  構建國際金融中心最基本的條件是周邊甚至更廣闊的區(qū)域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有較大的需求,這取決于本地及其腹地經濟總量與增長、國際資本的流動等。目前上海的GDP總值不大,僅為香港的36%、新加坡的65%。按人均GDP來衡量,上海即使持續(xù)保持快于香港、新加坡4倍以上的經濟增速,至少要20年才能趕上。而上海可利用的“長三角”等經濟腹地主要還是制造業(yè)基地,對國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需求有限,加上中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還不會成為較大的資本輸出國,上海這個金融中心也就不能給其他國家提供有意義的融資服務。這些制約了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需求的擴大。
    上海目前雖然擁有840多家金融機構,其中外資銀行營業(yè)性機構近100家,但金融機構尤其是外資金融機構數(shù)量和資產規(guī)模仍然偏小,外資金融機構資產占全市金融機構總資產不到20%。上海已集中了近20萬金融人才,但無論在數(shù)量上還是在整體素質都遠遠不能滿足國際金融中心的要求。不但網(wǎng)絡金融、投資銀行、資產證券化、宏觀金融分析等方面人才,以及法律、咨詢評估、市場化經營、交易中介、國際會計等領域的高級專業(yè)人才非常緊缺,而且國際化的金融人才,特別是既懂國內金融又懂國際金融規(guī)范運作的銀行家、金融家更是奇缺。
  構建國際金融中心的第三個基本的條件是要有完善發(fā)達的中介服務機構和信息服務體系,為各類金融交易提供方便、自由的交易平臺,這樣才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擴大交易量。但由于我國的中央決策機構、監(jiān)管機構以及中國最大的公司都集中在北京,因而北京才是最重要、最高端的信息產生地,比較起來,缺乏信息就成為上海的劣勢。同時,金融中心是建立在中介服務的基礎上,中介服務的基礎是信用,而信用環(huán)境和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存在明顯的制約作用。
  構建國際金融中心的第四個基本的條件是要有很好的金融制度、法律制度、產權制度來保障,這些制度必須是透明的、自由的、公平的,公司在這里不會受到任何不正當?shù)南拗坪推缫暎@樣才能保護金融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確保金融交易的安全、高效。在這方面我國還存在金融業(yè)對外開放水平偏低,對資本流動管制較嚴格,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環(huán)境法律體系、司法環(huán)境、法律服務水平、法制透明度、公眾法律意識等方面還亟待優(yōu)化;現(xiàn)行法律還存在操作性差、立法漏洞較多、適用關系復雜、與國際化差異大等問題,成為制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又一大瓶頸。
  在上述制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瓶頸”中,有的是靠自身努力能夠克服的,如加快經濟增長速度、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擴大經濟輻射面、培育金融中介機構和金融人才等;有的則需要國家繼續(xù)推進改革開放,在政策、法律等方面實現(xiàn)突破,如金融企業(yè)跨地區(qū)、跨領域金融活動與金融資源的跨地區(qū)流動的政策、體制限制、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會計制度、貨幣可自由兌換等金融制度等,而這些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因此,上海一定要從實際出發(fā)來推動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一方面,要充分認識自身的優(yōu)勢,增強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的決心和信心。另一方面,要看到當前我國金融業(yè)還處在地域分割和相對落后的狀態(tài),在戰(zhàn)略定位和戰(zhàn)略步驟調整上,定位要高,起點要低,工作要扎實,避免跨越式發(fā)展。
  可以說,我國金融市場越開放、越國際化,上海就越受益,建設國際金融中心步伐就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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