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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王曉雁 來源:《市場報》2007-02-02 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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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么VIP客戶就能隨時插我們個人客戶的隊?難道銀行里也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銀行苦等數小時而不斷被后來的VIP客戶插隊,學法律出身的馬小姐認為這侵犯了消費者平等接受服務的權利,一怒之下,要把這家銀行告上法庭。
事情發(fā)生在半個月前。家住北京勁松的馬小姐來到中國農業(yè)銀行北京雙井支行,想從工資卡中把錢取出來,再分別存到信用卡和還貸卡上。這一次,她拿到的號顯示前頭有86位儲戶,而由于銀行開的窗口不多,辦理業(yè)務的速度非常緩慢!爱敃r銀行有個放著‘VIP專用’牌子的窗口,然而卻是暫停服務的。”馬小姐回憶當天的情景,陸陸續(xù)續(xù)的有后來的VIP客戶插在對私個人業(yè)務儲戶的前頭,就因為他們是銀行貴賓,享有不用排隊、直接辦理業(yè)務的特權。馬小姐氣惱地質問銀行:“一樣都是顧客,憑什么VIP不走自己的通道還可以插我們的隊?銀行這是嫌貧愛富,是對我們普通儲戶的歧視!” 從銀行回來以后,馬小姐開始翻閱各種法條,積極準備取證等相關工作。經過幾天的準備,在接受采訪時她明確表示,該行的這種做法,至少有“侵權”和“違約”兩處可以追究!暗谝,普通卡的個人客戶每年都要向銀行交納10元的服務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平等的權利、人格尊嚴,所以該行侵犯了我作為消費者的平等權!拿公交IC卡打個比方。大家在排隊上車時,難道能因為有人IC卡中存了1萬,就可以比卡里只有100塊的人先上車嗎?這明顯是不公平的! 其次,馬小姐認為,在她和銀行簽訂服務協(xié)議書、拿到銀行卡時,銀行并沒有明確告知其服務情況,沒有向消費者明確“每個VIP用戶都會隨時排在我前面”這一點,而根據消法,服務者必須明確告知其服務情況,消費者享有選擇權,這就是銀行的違約之處。 針對此事,北京東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黃金榮博士認為,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分類服務是可取的,所以銀行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對VIP客戶賦予特權待遇本無可非議。但銀行應該做的是為這些貴賓提供專門的辦理條件,比如為其設立專門的服務窗口;如果不具備,不能以降低對普通客戶的服務作為代價。如果不走原本規(guī)定的VIP通道,而是以特權來損害其他普通儲戶的利益,明顯含有“嫌貧愛富”、歧視小額儲戶的嫌疑,“沒有條件設置專門的服務區(qū),就應該一視同仁對待每一位客戶,任憑VIP客戶插隊,顯然有違公平原則! 馬小姐滿懷信心地表示,等她準備妥當后,就要運用法律武器,來打一場事關維護千萬普通儲戶的公益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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