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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音樂動畫《我不想說我是雞》承認侵權(q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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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6 作者:邢佰英 王亦君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7-04-26 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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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5日電
今天(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音樂動畫《我不想說我是雞》的制作商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空信”)承認該作品的制作、傳播及牟利行為侵犯了歌曲《我不想說》的著作權(quán),但面對原告李海鷹提出的218萬余元的經(jīng)濟賠償,北京空信表示難以接受,寄望于法院的公正審判,并將依此承擔相應(yīng)侵權(quán)責任,雙方均同意接受法庭調(diào)解。
2005年年底,音樂動畫《我不想說我是雞》在空中網(wǎng)上發(fā)表,并為眾多網(wǎng)友廣泛下載、使用,它使用了《我不想說》的曲調(diào),在原歌詞上進行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雞的擬人化演唱,表達了禽類動物因禽流感被人類絞殺的無奈心情!段也幌胝f》是電視劇《外來妹》的主題歌,詞作者為陳小奇、李海鷹,曲作者為李海鷹。李海鷹認為該動畫作品侵犯了其署名權(quán)、保護作品完整權(quán)、改編權(quán)等多項著作權(quán),遂訴諸法院。
“真是很不容易,直到開庭前18個小時,對方才承認對我們構(gòu)成了侵權(quán)!崩詈z椀拇砣烁鹦→棻硎荆缭谌ツ4月,李海鷹就提出了《我不想說我是雞》對自己的作品《我不想說》構(gòu)成了侵權(quán),并向北京空信提出了道歉和經(jīng)濟賠償?shù)纫螅珱]有結(jié)果。隨后,雙方進行了長達一年的交涉。
盡管北京空信承認了侵權(quán)行為,并表示愿意承擔侵權(quán)責任,但在此次庭審中,雙方在侵權(quán)程度、范圍和賠償金額等問題上依然沒有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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