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海6月28日電
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管理中心)窩案近日在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除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北海市人民檢察院還查明,公積金管理中心涉嫌單位受賄罪。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稱,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兩任負責人杜儒增、勞振強涉嫌濫用職權(quán)罪和玩忽職守罪。他們先后將8500萬元住房公積金轉(zhuǎn)入證券公司購買國債,共造成4358萬多元損失。而擔任中心主任助理、國債小組組長的陳筱蘋“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所購國債沒有認真監(jiān)管”;主要負責國債交易工作的譚興文“沒有具體監(jiān)控單位資金運作情況,不注意對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保密和定期更換”,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中心在“君安證券”的資金及所購國債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
檢察機關(guān)還指控杜儒增、陳筱蘋、譚興文等3人犯貪污罪。同時,公積金管理中心未將一家評估公司返還的17萬多元評估費入賬,并以獎金、接待費等名義支出,涉嫌單位受賄罪。此案目前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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