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供貨商:不堪超市盤剝 自曝進場內(nèi)幕
    2008-03-12    作者:高紅日 馬姍姍    來源:市場報

  近日,山東一名為全省多家超市供貨的供貨商揭露了商品擺上貨架經(jīng)受超市層層“盤剝”的內(nèi)幕,而這些大筆的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又成了物價快速上漲的一個直接原因。

商品進超市,先交進場費

  在濟南,要想把產(chǎn)品擺上各大超市的貨架,進場費是“第一關”。進場費的收取有兩種方式,一是收條形碼費,二是以實物的形式收取。

節(jié)慶、促銷、宣傳,全得交錢

  從這位供貨商2007年與濟南一家超市簽訂的一份交易協(xié)議上不難看出,超市所收取的費用之多,分類之細讓人瞠目結舌。
  5個節(jié)慶日(春節(jié)、“五一”、“十一”、中秋和元旦)各收取節(jié)慶費100元。超市有新店開張時,有“新店開幕特殊折扣”,按營業(yè)額的2%收取。另一家超市的合同上收費的特色活動除了這5個節(jié)慶日外,還有超市周年店慶、圣誕節(jié)等種種活動。超市印發(fā)的海報、傳單費用以及各種推廣費等也由供貨商來出。

超市擴張費,供貨商埋單

  供貨商如果與一家超市達成交易合同后,這家超市又先后在全省開了30個分店,每個店都要上交1000元的新店開張擴張費,即使并沒有往那些新店里供貨。超市裝修時,還要收取1000元的“老店翻新費”。
  每個超市都有為消費者辦理會員卡的現(xiàn)象,消費者持會員卡就可以享受到一些商品打折的優(yōu)惠,殊不知這些折扣也要攤到供貨商身上。

超市“胃口”逐年增大

  在這位供貨商與濟南某超市簽訂的2006年供貨合同上看到,供貨銷售金額在10萬元以下時,超市要收取2.5%的“固定數(shù)量折扣”。銷售額如果達到10萬元,要在固定折扣的基礎上加收1.5%的“目標達成獎勵”。銷售額如果達到14萬元,加收2%的“獎勵”。銷售額達到17萬元時,加收的“獎勵”達到3%。
  2007年,固定數(shù)量折扣成了4.5%, 2008年的供貨合同固定數(shù)量折扣又漲到了5.5%,“目標達成獎勵”還是一樣。
  也就是說,如果這家超市今年為供貨商賣了17萬元的貨,供貨商就得給超市8.5%的折扣,也就是14450元。無奈之余,供貨商只得在商品市場價的基礎上再上調(diào)15%左右,才能維持公司的正常運營,而這15%只能由消費者來承擔。

  相關稿件
· “慈善超市”一物三價 2008-03-12
· 浙江產(chǎn)權交易所:打造一流產(chǎn)權資源超市 2008-03-10
· 天津大超市巧立名目亂收費 逼迫廠商把價漲 2008-02-22
· 乘坐超市班車受傷獲賠償 2008-02-22
· 家樂福等歐洲超市巨頭面臨歐盟反壟斷調(diào)查 20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