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的人支持全國推廣國企高管帶頭減薪
    2009-02-17    作者:汪東亞 王聰聰    來源:中國青年報

    輿論肯定高薪制度主要是為吸引人才,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必須盡快建立透明的監(jiān)督機制,使薪酬和能力、業(yè)績真實對等;民意還期待對壟斷企業(yè)高管不僅要限薪更要限權。

    “限薪之后還有280萬元哪,我大概要工作56年才有這么多收入!”從網(wǎng)上看到財政部對國有金融企業(yè)高管的“限薪令”,湖南省長沙市某圖書公司職員唐倩不禁咋舌,她在當?shù)厮銈小白領,業(yè)余愛好炒股,對經(jīng)濟新聞一直很關注!白罱覀兊腻X包、股票都縮水了,國企高管、上市公司老總怎么能心安理得旱澇保收呢?”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騰訊網(wǎng),對249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2.3%的人已在關注財政部的“限薪令”,其中48.7%的人表示“非常關注”。

80.3%的人認為應該建立對國企高管的責任追究機制

    調查中,90.5%的人支持給金融高管的年薪定上限,9.5%的人持相反態(tài)度。38.9%的人認為“限薪令”體現(xiàn)了政府和企業(yè)節(jié)儉務實、共渡難關的決心。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jīng)濟研究所研究員左大培認為,280萬元人民幣的年薪,客觀地講,在國際競爭環(huán)境下,只能算一般的薪酬水平!拔覈鴩蟋F(xiàn)在大幅提高了高管薪酬,主要作用不是高薪養(yǎng)廉,高薪和廉不廉沒什么太大關系,你不監(jiān)督他薪酬再多照樣貪污腐敗,高薪主要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從這方面來說不能把高薪制度一棍子打死。關鍵要注意兩點,第一是不腐敗,第二是和業(yè)績對等!
    “我們小股民、小基民把錢投進去,讓這些高管、經(jīng)理去經(jīng)營,業(yè)績不好我們當然也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他們,但是總不能我們掉深坑里了,他們還是坐著飛機去滿世界休假、旅行吧?高管的薪水問題,讓我說經(jīng)營得好就多得,經(jīng)營得不好就得追究責任!北本┦惺忻耜惔竺裾f。
    本次調查顯示,80.3%的人認為應該建立對國企和上市公司高管的責任追究機制,決策者應為錯誤埋單,45.6%的人認為還需對虧損企業(yè)高管的年薪作出限薪細則。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zhí)行副院長毛壽龍認為:“我們要政企分開,定薪問題企業(yè)應該有自主權,但是有些國有企業(yè)屬于管多了死,不管它就腐敗,出臺限薪令是為了平衡社會輿論,但要想真正讓老百姓沒有怨言,就得逐步實現(xiàn)賬目公開,你的功績是什么公開,拿多少錢也公開。到時候就不需要‘限薪令’了,企業(yè)可以自己來定。”
    調查顯示,65.1%的人期望國企高管薪酬透明化,保障公眾的知情權;52.1%的人覺得高管的薪酬應和他們的責任、風險、貢獻相匹配;50.7%的人認為政策性規(guī)定難有約束力,制約高管高薪還得靠立法;45.6%的人認為“限薪令”之外更要完善收入分配體系。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金融學院院長朱新蓉表示,一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激勵和約束雙向存在才是合理的。同時在公共制度層面上要有長效的制度設計,而不是靠“限薪令”一刀切下去。在她看來,長效制度設計最主要的是稅收制度,累積稅率應該首先提高,賺得多稅率要大幅提高。“比如去年中國平安的馬明哲拿了天價薪酬,如果在西方一些國家,6600萬元得交85%的稅,那就只剩下1000萬元了!

91.3%的人支持全國推廣上海國企高層帶頭減薪做法

    1月20日,上海市九大國企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要求職工不增加工資,則領導不增加工資;職工減工資,領導首先減工資。9家國企領導帶頭減薪,另外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會務費開支,盡量壓縮開支、勤儉辦企以應對當前危機。
    本次調查顯示,91.3%的人支持這一做法向全國推廣,其中57.3%的人表示“非常支持”。
    一位網(wǎng)友留言說:“只有這樣全社會才會有凝聚力,共同克服當前的困難,尤其對于那些公司的員工來說,還有什么理由不死心塌地跟著領導向前沖!”
    調查中,超過半數(shù)(55.1%)的人認為,“限薪令”不能僅限于金融類國企。
    金融危機形勢下應該對哪些人限薪?公眾給出的排序是:所有國企的高管(80.6%);公務員年終雙薪和四大節(jié)日費用(62.9%);金融國企高管(62.9%);應限制車補、實物福利、一些項目經(jīng)費等職務消費(60.9%);上市公司高管(49.9%)。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yè)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部分國企依靠政策優(yōu)勢獨占市場、實行排他性競爭,其業(yè)績增長究竟來自高管得力還是壟斷福利孰難定論。還有一部分國企高管擁有不受董事會約束的特殊權力,對薪酬往往可行使自由裁量。有的國企高管往往還享受來自行政級別對等津貼、隱性福利等收益,薪酬不過是小意思而已。所以高管要限薪更要限權。
    調查中,46.6%的人贊同蘇海南的觀點,認為限薪不是根本辦法,應對高薪制度徹底改革,限薪更要限權。
    此外,公眾還建議:國企高管目前的薪酬計算很復雜,應規(guī)范其績效考核,形成有效監(jiān)督(47.7%);國企高管靠壟斷維持高薪,應放開市場的行政壟斷(44.0%);國企高管限薪關鍵是改變薪酬決定程序(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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