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著把偷自行車的小賊肅清以后……
    2007-03-01    作者:銳圓    來源:南方報業(yè)集團
  昨天,看到六部門(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為嚴厲打擊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活動而開展專項行動的報道時,我的感覺是,這么好的行動來得太晚了。
  我曾經(jīng)丟過幾輛自行車已經(jīng)想不起來了,記得最清楚的是,有一回剛買的新車,第二天一早就丟了。當時買車花了300多元,是一個月的工資哦,我現(xiàn)在還記得,當我看不到自己的新車時,心臟確確實實抽搐了一下,百分之百的是心疼啊。要是當時有這么大的力度打擊偷車賊,該有多好啊。
  要依著我自私一點的想法,六部門應該搞個治理汽車偷盜的專項行動——不好意思,去年11月,我丟了輛汽車——順便借寫街談稿的特權廣而告之(灰色伊蘭特粵B·BY997,有哪位瞧見了提供一下線索)。
  中央電視臺報道時講,中國每年有400萬輛自行車被盜,我掐指一算,感覺和生活經(jīng)驗不符,中國的自行車保有量超過4億輛,據(jù)此算來,失盜率不到1%,后來一想,明白了,估計這400萬是報過案的,還有相當多的失主不曾報案。
  我就從來沒有因為丟失自行車報過案,盡管當時丟車很心疼,這倒不是不相信人民警察,只是不愿意麻煩人家,警察多忙啊,那么多大案要案都忙不過來呢。瞧咱的這覺悟,不是一般的高,那是相當?shù)母摺?
  丟了汽車,我報案了。一是汽車價值不菲,二是不報案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報案以后,一位姓鄧的警官很快就到現(xiàn)場,麻利地作了處置,并說他們會努力破案。現(xiàn)在六部門的文件一下,我不知道這位鄧警官和他的同事,是優(yōu)先抓自行車的,還是繼續(xù)抓偷汽車的,或是兩類蟊賊都不放過?據(jù)我在作筆錄時對一個基層派出所的觀察,警力那是嚴重不足。
  在今天,各行各業(yè)都講經(jīng)濟效益的時候,我就在想:能不能讓警察也優(yōu)先偵破案值較大的案件。自行車丟就丟了,很多人已經(jīng)習以為常了,不丟幾輛自行車,還叫城里人嗎?用不著六部門聯(lián)合行動這么大的陣仗吧?特別是還要搞自行車實名制,這想法真是太有才了!后來我又冷靜地想了想,否定了自己:要是按案值辦案,我丟個伊蘭特算什么呀?那位鄧警官在閑聊時就嘀咕說:“還有人偷伊蘭特?一般都是偷雅閣什么的!币前凑瞻钢低斗啪,丟雅閣就夠警察忙乎了,我們丟伊蘭特的豈不是只能自求多福節(jié)哀順變了。
  我終于想明白了,六部門的行動,是依照受益面的廣泛性開展的,這是在具體落實中央權為民所用的精神,來個警為民所用。每年有不止400萬的人民群眾的財產(chǎn)受到損失,這么些年來,有多少人受害呀,影響多大。◎T自行車的本來收入就低,也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愿意做自行車失盜險,從心靈受傷害的程度講,不比丟汽車的小,丟汽車還有保險公司賠償一部分呢。
  我期待著六部門的行動取得徹底勝利,把偷自行車的小蟊賊肅清后,再來肅清偷摩托車的,然后我的伊蘭特就有找回來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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