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實名制”別成了“收費制”
    2007-03-02    許斌    來源:南京晨報

  全國每年有近400萬輛自行車被盜,經(jīng)濟損失超過20億元,公安部門確實應該加強管理。(2月28日中國新聞網(wǎng))

  如果不是刻意偏激,必須承認,實名制是有好處的,但是此舉注定要勾起世人極不愉快的回憶。
  曾經(jīng),公安部門熱衷給自行車上牌,類似于現(xiàn)在提倡的實名制,打個鋼印、掛個小牌牌就要收取5至10元“工本費”,真實成本何須要那么高呢?多出的錢到哪里去了?全國累計起來,金額何等龐大的一筆錢不明不白就蒸發(fā)了!何況整個管理并不成一體系,打上鋼印、掛上牌本來只是啟動了管理之門,偏偏成為了管理終點,整個管理過程至車主交納所謂“工本費”就實際結(jié)束,當管理不成一體系,鋼印、牌牌等等便形同虛設(shè),不免令人懷疑部門動機究竟是為了管理好自行車還是為了收取更多的管理費。
  重新建立自行車編碼和購銷實名制度,公安部門是否還會向消費者或者廠家另外收費呢?此舉毫無疑問不會增加公安部門的直接經(jīng)濟負擔,如果公安部門能堅持不收費,多數(shù)人會支持建立自行車編碼與購銷實名制度,唯其如此,公眾才可能看到公安部門的誠意。

  相關(guān)稿件